2024年深圳市文體娛樂業扶持計劃—舉辦大型演藝活動項目申報指南
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文化和體育產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文規〔2020〕2號);
(二)《關于促進文體娛樂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文規〔2024〕5號)。
二、支持對象
本扶持計劃資助對象是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簡稱“文體娛樂業”,主要包括新聞和出版業,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等五大業態),并納入全市文體娛樂業行業統計的企業。
三、申報條件
(一)2023年度舉辦單場售票超過10000張,票房收入納入深圳國民經濟統計,演出內容能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大型演藝活動。
(二)申報主體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財政資助項目。
(三)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登記注冊一年以上,經營情況良好,有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四)申報主體提交的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客觀真實,與納入統計主管部門報表數據一致,不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五)按要求向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報送統計數據。
(六)不存在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資助方式及標準
1.資助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無數量限制。
2.資助標準:單場演出售票10000-20000張的,每場最高資助20萬元;單場演出售票20000張以上的,每場最高資助25萬元。同一主辦單位同年獲得資助上限為100萬元。
五、申報材料
(一)網上申報
登錄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s://wczxzj.szwen.cn),點擊“項目申報”,選擇“網上申報”欄目中的“演藝活動項目”,在線填報申報書并按系統提示要求上載相關附件。
(二)書面材料提交
系統初審通過后,提交如下紙質材料:
1.通過系統下載打印申報書紙質文件(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
3.企業2023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首頁蓋公章,需有備案二維碼)。
4.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2023年度納稅證明(蓋公章)。
5.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營業性演出準予許可決定書。
7.演出門票銷售情況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均驗原件存復印件,復印件按A4紙型制作,雙面打印,編排目錄頁碼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封面加蓋公章,側面加蓋騎縫章。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8:00。
初審結果發布時間:2024年5月18日,由申報系統反饋初審結果信息。
(三)書面材料受理地點:通過初審的企業根據系統信息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按本指南第五項指引提交書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七、決定機關
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八、申報和審核程序
網上申報——網上初審——提交書面材料——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財務審計——現場考察——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議審議——社會公示——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下達資金計劃——撥付資助經費。
九、辦理時限
2024年完成評審,預計2024年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