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府〔2016〕81號),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以下簡稱創新人才獎)申報工作,現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創新人才獎申報時間及金額:
系統申報時間:2023年2月1日至3月10日。補貼費用:最高150萬。每年在本市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作為獎勵資金。0755-26037122
二、創新人才獎申請人基本條件
(二)本年度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單位申報資質主要包括(具體名單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1.《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確定的2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細分領域及8個未來產業重點發展方向中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
2我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3.近3年內獲得我市科技研發資金、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發展改革專項資金支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需驗收且不存在項目驗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驗收情況的項目建設單位;4.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5.我市發展改革、科技創新、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認定的設有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重大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
6.獲評為國家、省、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平臺的企業;
7.我市重點軟件企業;
8.經認定的深圳市總部企業、跨國公司總部企業、深圳市貿易型總部企業、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含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金融機構總部享受相關支持政策的機構);
9.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企業一級分支機構、金融企業各類專業子公司、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和創新型金融機構,以及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享受相關支持政策的機構;
10.其他我市鼓勵發展的現代服務業企業,主要包括:深圳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我市取得執業許可且持續符合設立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資產評估企業﹔國家、省、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j工業設計領軍企業﹔國家、省、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企業;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商務部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深圳市文化企業百強及優秀新型文化業態企業﹔我市體育產業示范單位及體育產業示范項目所在企業﹔深圳市首批A級旅行社﹔2021年度深圳市營業收入前100名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企業; 2021年度深圳市營業額前100名餐飲業企業及營業額前100名住宿業企業;2021年度深圳市營業額前100名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2021年度深圳市銷售額前100名批發業企業及銷售額前100名零售業企業﹔2021年度深圳市營業收入前20名及人均營業收入前20名律師事務所;2021年度深圳市營業收入前20名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等。
11.具備獨立法人資質的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
12.其他經市級產業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并經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聯席委員會審議批準的重點支持企業。
三、近5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
(一)不依法納稅。
(二)有不良誠信記錄。
(三)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四)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五)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四、創新人才獎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表格由申報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后需按表格要求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根據申報系統提示上傳電子掃描文檔)。
(二)申報承諾書(可在申報系統直接打印,打印后需按要求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根據申報系統提示上傳電子掃描文檔)。 注:所有申報材料僅需根據系統提示上傳電子掃描文檔,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五、申報與審核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搜索“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在申報人完成相關授權后,點擊“在線辦理”,按要求填報單位信息后,為本單位符合申報
條件的申報人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申報材料。經匯總、確認本單位全部申報人員信息后,在系統進行提交申報。
(二)審核申報信息和材料。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對單位提交的申報信息和材料進行審核,申報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及申請人需配合業務審核部門補充或完善申報信息和材料,且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三)發放獎勵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根據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聯席委員會審定的獎勵方案,將獎勵金劃入獲獎人個人賬戶。
六、其他事項
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實行誠信承諾制申報。申報人資格以單位提供的書面說明、承諾為準;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項目負責人、學科帶頭人、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自主認定。 申報人、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資質符合要求,對所填報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查實申報人及其所在單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