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扶持計劃工業互聯網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一)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工業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技術集成應用實現生產模式創新,推進5G技術集成運用于生產各環節,打造一批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和5G工廠。其中:
1.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是指工業企業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大模型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聚焦于工廠內部或產業鏈上數字化應用,通過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分析和運算,實現生產過程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打通企業及其產業鏈企業內外部、上下游研發設計、生產管理、采購供應、倉儲管理、售后服務等各環節,實現技術創新應用、核心競爭力提升、經濟與社會效益好、帶動性強的項目。
2.“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是指工業企業探索5G技術在生產制造中的應用場景,推動5G應用從外圍輔助環節向核心生產環節滲透,建設產線級、車間級、工廠級等不同層級5G工廠。相同條件下優先支持“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制造業企業或服務商建設的為制造業企業或行業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或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實現平臺化設計、智能化制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共享制造等模式創新應用提供先進技術支撐與服務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面向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重點行業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和圍繞特定工業場景和前沿信息技術的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其中:
1.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面向裝備制造、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和研發設計、生產管理、采購供應、倉儲管理、售后服務、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重點領域,具備跨行業跨領域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2.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聚焦先進制造業的某一行業,具備全行業上下游產業鏈的設計制造協同、生產工藝優化、生產管理優化、設備健康管理、產品增值服務、制造能力交易等環節深度融合協同、優化提升等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3.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是指聚焦5G、人工智能、區塊鏈、數字孿生、設備上云等新一代通訊信息技術專業領域,具備將上述專業技術與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全鏈條深度融合、廣泛應用,提升創新能力,增強競爭力功能作用的工業互聯網平臺。
(三)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支持具備綜合集成能力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組織實施的以提升自身研發能力,完善研發設施條件與環境,增強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為目的的建設項目。
(四)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行業組織或企業實施的,在深圳舉辦的工業互聯網領域的峰會、論壇和大賽等重大活動項目。
(五)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協會、聯盟等社會組織或機構、企業建設的為制造業領域全行業或細分行業提供包括數字化轉型咨詢診斷、數字化人才培訓、技術交流、資源數據共享、產品體驗、線上直播展銷推廣、工業設計賦能、標準驗證與檢測、融資等數字化轉型方面支撐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關于新形勢下加快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3〕6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4〕12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
(三)《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
三、資助項目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資助數量。無數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規程》資助條件,均可獲得資助。
(二)資助的方式及標準。
1.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2.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給予資助。其中,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3.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3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4.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的3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
5.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事后獎補。按照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的20%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500萬元。
以上5類項目的實際資助標準,將根據財政資金年度預算以及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數量而定。
四、資助的費用范圍
(一)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及改造、云租賃、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費用以及數字化改造服務費等其他相關費用。所指總投資建設費用、總投入均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發生的費用(下同)。其中:
1.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服務器、存儲器、CPU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不含生產設備;
2.軟件費用:是指研發設計、生產管理、生產控制、供應鏈管理、企業資源管理、能源管理等與生產制造系統集成應用的信息化系統應用軟件(不含設備嵌入式軟件)購置費、軟件維護費、軟件租賃費、外協開發費,以及物聯網、數字孿生、云平臺、邊緣計算等相關數字化產品使用費用;
3.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4.網絡通信及改造費用:是指與工業互聯網應用相關的專網、5G網絡通信費,和委托第三方服務商實施廠區專項網絡升級改造咨詢、勘察、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審計和委托服務等改造費用;
5.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6.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費用:是指為實施生產設備數字化改造,購置用于采集數據的傳感器、網絡擴展模塊、網絡終端、設備采集接口授權等相關硬件設備的費用;
7.數字化改造服務費用:是指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服務商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業互聯網診斷、咨詢、規劃、設計、解決方案、改造實施等委托服務費用。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平臺建設相關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
1.測試驗證費用:是指平臺相關的硬件、軟件測試驗證費用;
2.技術認證費用:是指平臺相關技術、服務等能力的認證費用;
3.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服務器、網絡交換機、防火墻、負載均衡器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用;
4.軟件費用:是指平臺建設所需的數據庫、設計工具、開發工具、網絡安全等軟件購置費、軟件維護費、軟件租賃費、外協開發費;
5.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6.網絡通信費用:是指平臺使用運營商及第三方網絡服務機構提供的專項通信網絡所產生的費用;
7.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8.其他費用:是指提供平臺技術和服務支持直接相關的項目組主要核心人員經費等其他費用。其中,核心人員數量應不多于10人,需明確核心人員工作職能,且應按參與項目期間相應分攤金額計算。
(三)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與提升自身研發能力,完善研發設施條件與環境,增強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為目的總投資建設費用,包括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云租賃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
1.測試驗證費用:是指工業互聯網產品或解決方案相關的硬件、軟件測試驗證費用;
2.技術認證費用:是指工業互聯網產品或解決方案相關技術、服務等能力的認證費用;
3.信息化設備費用:是指服務器、網絡交換機、防火墻、負載均衡器等信息化設備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用;
4.軟件費用:是指數據庫、設計工具、開發工具等軟件購置費用、軟件維護費用、軟件租賃費用、外協開發費用;
5.系統集成費用:是指信息系統集成及相關的咨詢服務費用;
6.云租賃費用:是指公有云服務器、云存儲、云容器等租賃費用;
7.其他費用:是指提供工業互聯網技術與服務支持直接相關的項目組主要核心人員經費等其他費用。其中,核心人員數量應不多于10人,需明確核心人員工作職能,且應按參與項目期間相應分攤金額計算。
(四)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入費用,包括以工業互聯網為主題的峰會、論壇和大賽等活動相關的策劃設計、場地租賃、設備租賃、物料設計與布置、嘉賓接待、宣傳、獎金、評審評估等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嘉賓接待僅限邀請的專家勞務費和專家差旅費,不含參會人員餐飲和差旅住宿費用。
(五)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主要包括軟硬件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和改造費用,云服務器的租賃費用,研究咨詢、診斷評價、策劃設計、培訓輔導、人才培養、宣傳展示,所必需的場地建設和改造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1.軟硬件設備及工器具的購置和改造費用:是指為了平臺項目建設和運營而購買必要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軟硬件購置和改造費用;
2.云服務器的租賃費用:是指租用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器資源費用;
3.研究咨詢費用:是指平臺市場趨勢分析、用戶需求調研、競品技術分析等研究咨詢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4.診斷評價費用:是指平臺針對財務、資產管理、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各類檢查、審計以及開展各類資質、獎項和榮譽認定等診斷評價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5.策劃設計費用:是指平臺進行戰略規劃、內容創作、原型設計、用戶體驗設計、視覺設計等策劃設計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6.培訓輔導費用:是指平臺面向自有運營人員提升人員知識、技能和職業素養等培訓輔導活動涉及的培訓場地租賃費用、專家聘請費用或培訓機構服務費用;
7.人才培養費用:是指平臺面向自有運營人通過系統化的教育和訓練,提升員工的職業技能、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等人才培養活動涉及的專家聘請費用及第三方機構服務費用;
8.宣傳展示費用:是指平臺通過各類渠道對外宣傳研究與服務成果、展示平臺服務內容和品牌形象等宣傳展示活動涉及的品牌建設費用與廣告費用;
9.場地建設和改造費用:平臺運營所需的場地租賃、裝修改造等方面費用。
五、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條件如下:
(一)申報單位為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組織;
(二)申報單位成立時間不低于3年(新成立企業,其控股母公司符合前項規定且所屬行業大類相同的,成立時間可以合并計算,應用示范標桿獎勵支持方向除外);
(三)申報單位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且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四)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內,且項目已實施完畢;
(五)申報項目所屬產業不屬于現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六)申報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項目費用重復納為本規程所列申報項目費用的行為,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可以重復申報的除外;
(七)申報項目符合《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4〕12號)相關規定及其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如下:
(一)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1.申報單位為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在0610-4690之間;
2.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3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
3.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
4.申報單位已實現通過信息化系統(如MES系統)優化企業生產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且至少以數字化手段實現工廠生產操作、生產管理、管理決策三個層面業務流程的閉環管理;
5.申報項目至少涉及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營銷和銷售、售后服務等3個以上(含)關鍵環節;
6.申報“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的,項目應已納入“全國‘5G+工業互聯網’發展管理平臺(項目庫資源管理系統)”。
注:對于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支持方向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更新類技術改造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傳統優勢產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綠色化改造項目、“兩業”融合示范發展項目),申報單位每年度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不可同時申請,且單個企業每個類別僅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1.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15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100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2.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3.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3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具有“上平臺用平臺”典型案例,前2個自然年直接簽訂的與平臺建設、平臺服務、軟件應用服務相關合同且支付了合同費用的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25家;
(4)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2500萬元。
(三)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資建設費用達到200萬元及以上,其中,測試驗證、技術認證、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云租賃合計費用占項目總投資建設費用比例不低于20%;
3.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4.申報單位產品或服務技術先進、商業模式創新,具有典型工業互聯網應用案例,前2個自然年申報單位直接與10家及以上工業企業簽訂合同提供工業互聯網技術服務,且服務收入合計不低于500萬元。
(四)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1.上一年度行業協會、企業等在深圳舉辦的工業互聯網領域峰會、論壇和大賽等重大活動;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入費用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五)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1.申報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的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
2.申報項目審定總投入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3.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我市工業領域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在所服務領域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4.平臺取得良好的公共服務效果,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六、項目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基礎申報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材料如下:
(一)申報項目申請書(系統填報,提供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申報單位的證照材料。申報單位為企業法人或視同法人單位的,應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屬新版本“三證合一”證照,且已關聯電子證照的,無需提交;涉及控股母公司的需一并提交);申報單位為非企業法人的,應要求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材料;
(三)申報單位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由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
(四)社保部門出具的申報單位近3年社會保險參保情況有關材料(復印件);
(五)稅務部門出具的申報單位上年度完稅情況有關材料(復印件);
(六)申報單位信用報告(完整版,通過深圳信用網:https://www.szcredit.org.cn官方網站下載)。
專項申報材料如下:
(一)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成效報告及佐證材料(模板詳見系統申請材料樣本,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效率、經濟效益等效益提升證明材料,且應有佐證材料清單,復印件);
2.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1,應列明所有投入明細,填報所有有關信息,清單外的費用不計入審核范圍;具體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3.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詳見系統申請材料樣本,默認為公開內容,將用于宣傳推介,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請做脫敏處理);
4.“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應提供本項目納入到“全國‘5G+工業互聯網’發展管理平臺(項目庫資源管理系統)”及已開通滿足應用要求的5G基站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成效報告及佐證材料(模板詳見系統申請材料樣本,佐證材料含申報單位與平臺相關的資質認定、獲獎榮譽證書、承擔國家省市重點項目情況、平臺產品或解決方案介紹、效益證明材料、客戶評價、應用案例等,且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2.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2,應列明所有投入明細,填報所有有關信息,清單外的費用不計入審核范圍;具體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3.平臺服務工業企業合同明細及服務收入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6,包含工業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行業代碼、行業名稱、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合同金額、合同已付款金額)及金額前10項合同;
4.項目組主要核心成員名單(樣表詳見附表表7,包含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務、繳納社保情況);
5.相關專利、著作權等佐證材料(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6.典型案例材料(模板詳見系統申請材料樣本,默認為公開內容,將用于宣傳推介,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請做脫敏處理)。
(三)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1)申報項目的實施成效報告及佐證材料(模板詳見系統申請材料樣本,佐證材料含申報單位資質認定、獲獎榮譽證書、承擔國家省市重點項目情況、產品或解決方案介紹、效益證明材料、客戶評價、應用案例等,且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2)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3,應列明所有投入明細,填報所有有關信息,清單外的費用不計入審核范圍;具體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3)服務商服務工業企業合同明細及服務收入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6,包含工業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行業代碼、行業名稱、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合同金額、合同已付款金額)及金額前10項合同;
(4)項目組主要核心成員名單(樣表詳見附表表7,包含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務、繳納社保情況);
(5)相關專利、著作權等佐證材料(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6)典型案例材料(默認為公開內容,將用于宣傳推介,如涉及企業敏感信息,請做脫敏處理)。
(四)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項目
(1)活動方案及活動總結報告;
(2)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4,應列明所有投入明細,填報所有有關信息,清單外的費用不計入審核范圍;具體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3)活動有關資料。如活動通知及議程安排、專家和嘉賓名單、簽到表、會議或論壇場租合同、場館租金結算單及發票、媒體報道等(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五)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1.平臺建設可行性報告、運營方案和總結報告,重點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平臺建設運營情況、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運營管理制度等;
2.取得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經營資質的文件或佐證材料(如有國家、省、市有關平臺項目批復文件,請提供)、合作協議等材料;
3.平臺為我市工業領域的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相關服務合同明細及服務收入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6,包含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行業代碼、行業名稱、合同簽訂日期、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合同金額、合同已付款金額)及金額前10項合同;
4.平臺擁有的基礎設施、服務設備、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佐證材料(設備設施清單及主要采購合同,專職技術服務人員有關學歷、職稱等基本情況表、社會保險單位繳交明細表,樣表詳見附表表8);
5.申報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明細及其所對應的票據清單(樣表詳見附表表5,應列明所有投入明細,填報所有有關信息,清單外的費用不計入審核范圍;具體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6.平臺取得了良好的公共服務效果,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佐證材料(應有佐證材料清單)。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一份,A4紙(特殊規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整冊加蓋騎縫印章。
七、項目申報系統登錄路徑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投資支持方向”或“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扶持計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方向”,選擇對應事項辦理申請。
八、項目申請受理機關與時間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17日18時前,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申報材料,并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
(注: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項目的申請,網絡填報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繼續提交在線預審,但提交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書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所有項目均需在線預審通過后,方可向政務服務中心遞交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申請書需在線打印,以系統打印為準)。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工作時間),到市民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
(注:網上預審通過后(申報狀態:已預審,呈水?。┱埣皶r預約到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紙質材料,遞交了紙質材料的項目才算申報成功);
3.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1號市民中心B區一樓政務服務中心西廳綜合受理窗口5-42號窗口
(注:到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小程序。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深圳市】—【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西廳】—【在線預約】。請按照預約時段提交材料。)
九、資助核準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