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圍繞企業發展壯大所需的產業空間要素資源加大投入,支持企業穩定經營,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促進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南山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及南山區國資國企產業空間)的,分5年給予房租補貼,其中前3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300萬元;后2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50萬元。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本項資助受年度資金預算控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視申報情況和預算安排,可以對資助金額、支持比例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申報主體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三、資助標準
(一)對在南山區實際從事生產經營的有效期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南山區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根據實際支付租金按比例給予租金補貼,累計支持不超過5年,其中前3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300萬元;后2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50萬元。
(二)本次開通的是對企業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租金(不含稅)給予補貼,以租金實際歸屬期為準,付款時間需在本項目開通前。
(三)本項目不得與南山區及前海合作區制定的同類性質扶持政策重復申報。
(四)以往年度申請過南山區同類性質政策但未滿5年,轉而申請本項目資助的,按照剩余年限補貼規則給予后續補貼;已滿5年的不予補貼。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山區依法從事實際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到本項目開通申報日仍在有效期內;
2.履行相關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目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項目實施地或數據申報地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五、辦理流程
(一)登錄“A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專精特新企業租金補貼項目申請書(2025年度)》相關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復審申報材料;
(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定項目資助計劃;
(四)區相關部門對申報主體的有關經營資質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相應審核程序提交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申報主體線上提交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八)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受理項目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A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申報主體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上傳稅務系統下載帶有稅務機關紅色印章的電子版,事業單位除外);
(五)租賃辦公用房信息明細表(格式參見附件,按照統一模板填寫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六)租賃辦公用房書面合同及2024年度租金付款憑證、發票[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七)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八)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七、時限要求
(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視申請情況安排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受理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二)申報主體須按照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通知要求及時提交資金撥付所需材料,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所依據的政策內容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主體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因其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操作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