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山領航卡”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南府規〔202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開展2025年度“南山領航卡”名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2025年度“南山領航卡”重點用于推進“20+8”產業集群高端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兼顧高校院所學術/科研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按照“授權制”、“積分制”、“直認制”評價人才。
一、“授權制”評價申報時間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二、“授權制”評價申報條件
注冊地在南山區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機構,可選擇以下類別申報。
(一)骨干企業
1.主營業務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企業,且2024年度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1億元及以上,同時研發投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
2.主營業務不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南山區“綠色通道”企業,且2024年度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10億元及以上。
3.已納統入庫的規模以上企業,且2024年度研發投入為南山區規模以上企業前150強。
4.南山區重點新引進企業按本類別的其中一個子類申請名額。
1)2024年深圳全球招商大會洽談簽約項目并已落戶南山區企業,其五年累計意向投資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且排名前10位。
2)2024年度落戶南山區企業,并于當年完成實繳注冊資本1000萬元及以上且排名前10位。
(二)成長型企業
1.主營業務屬于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的科技型企業可按本類別的其中一個子類申請名額。
(1)科研型企業
1)院士、國家重大引才工程入選專家(任期內)創辦的企業(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副總經理級別以上的公司高管,且為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東)。
2)擁有廣東省引進創新創業團隊、深圳市高層次人才團隊、南山區頂尖人才創業團隊、南山區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的企業,且團隊在協議期內。
3)近兩年(2023年以來)獲得國家或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且為第一完成單位的。
4)近兩年(2023年以來)承擔國家或廣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
(2)初創企業
1)近五年(2020年以來)成立的企業,累計融資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或近五年(2020年以來)成立且由港澳居民創辦的企業,累計融資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
2)近三年(2022年以來)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決賽、創新南山“創業之星”總決賽獲獎的企業。
3)近三年(2022以來)獲得深圳市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留學人員創業資助)一等的企業。
4)近五年(2020年以來)成立的企業,其創辦人為近三年(2022年以來)《麻省理工科技評論》“35歲以下科技創新35人”中國區榜單、福布斯“30 Under 30”亞洲榜/中國榜、胡潤百富“U30中國創業領袖”榜單入選者。
2.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3.上市及擬上市企業
1)在境內A股市場或境外主要資本市場完成上市的企業(包括采用紅籌、VIE等特殊架構的上市企業)。
2)境內外上市的在審企業(含獲注冊待發行、已過會待注冊企業);已向境外交易所提交招股說明書,并向證監會申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的境內運營實體企業;近一年境內外IPO首發申請撤回或申報失效的企業等擬上市公司。
(三)重點產業領域企業
1.人工智能產業企業。
1)人工智能產業領域初創企業的優秀青年骨干人才獲得重點產業人才支持補助(三檔及以上)。
2)獲得開源生態培育行動支持的企業。
2.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企業。
1)近兩年(2023-2024年)作為首次注冊人,通過國家級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并獲得三類醫療器械證書≥1個;或通過一般程序首次注冊并獲得三類醫療器械證書≥2個;或通過廣東省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并獲得二類醫療器械證書≥2個的醫療器械類企業。
2)近兩年(2023-2024年)新藥獲批上市許可數目≥1個,或新藥研發完成臨床試驗II期(含III期)≥2個的創新藥研發類企業。
3.機器人產業企業。
機器人產業領域初創企業的優秀青年骨干人才獲得重點產業人才支持補助(三檔及以上)。
4.低空經濟產業企業。
1)獲得中、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或eVTOL適航證(獲得TC、PC、AC至少其一)的企業。
2)有國內外知名航空制造企業的總師(含副總師)經驗或者經歷人才的企業。
5.新能源產業企業。
參與新能源領域國家創新載體、廣東省創新載體、深圳市創新載體建設,并已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立項的企業。
6.海洋產業企業。
1)主導或參與省級及以上海洋裝備科研項目(包括深海探測器、無人潛航器、海洋衛星、海洋油氣開發裝備、高技術船舶等),其研發成果通過省級以上科技部門驗收,并實現產業化應用(形成實際產值或技術突破)的企業。
2)在ISO/IEC/ITU等國際標準化組織中,有專家擔任工作組(WG)或項目組(PT)召集人滿3年且有連續參與記錄,或主導制定并正式發布至少2項海洋領域國際標準的企業。
7.游戲產業企業。
1)近三年(2022年以來)獲得3個及以上游戲版號授權的企業。
2)近三年(2022年以來)獲國際權威游戲獎項(TGA、金搖桿獎、GDCA、NYX 游戲大獎)或國內權威游戲獎項(金翎獎?、?金手指獎?、黑石獎)的企業。
8.影視(微短劇)產業企業。
1)獲影視(微短劇)產業領域單人省級以上獎項的優秀文化創意人員所在企業。
2)在國家級影視(微短劇)產業協會中任成員的人才所在企業。
3)三年內(2022年以來)作為主要創作者、主要出品方的影視項目在全國院線上映的企業。
仍在支持期內的海外引才項目、獲特聘崗位人才、原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高層次專業人才不可重復申請。
(四)人才專項
1.西麗湖國際人才
2025年度成功申報國家重大人才項目的用人單位。
2.高校院所
區內高校院所。
3.青年領航創業團隊
本年度獲得青年領航創業團隊支持行動立項資助的創業團隊所在企業。
4.科技服務機構
2024年度納入南山區核算產值(營收)達到3000萬元,在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金融等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服務機構。
5.重點引才平臺
區內重點引才平臺。
6.技能人才
2024年度獲得南山區“數智工匠杯”人工智能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參賽隊伍,其隊伍領隊所在用人單位。
三、“積分制”評價申報時間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積分制”評價申報條件
經人才積分指標體系評分,積分達到80分及以上的人才所在企業。人才積分指標詳見附件2。
五、“直認制”評價申報時間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直認制”評價申報條件
近五年(2020年以來)入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國內重點省(市)高層次人才計劃的人員所在企業,以及創賽獲獎者、獨角獸企業核心成員、院士團隊核心成員所在企業。直接認定高層次人才范圍詳見附件3。
七、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一)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異常經營名錄內。
(二)在民政部門的社會組織活動異常目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內。
(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八、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南山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在系統進行提交申報。
(二)材料審核。各行業主管部門、區人才工作局對單位提交的申報信息和材料進行審核,申報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及申請人需配合業務審核部門補充或完善申報信息和材料,且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三)確定名額。各行業主管部門、區人才工作局依照有關程序確定各單位具體名額,并在申報系統中反饋。
九、其他事項
(一)同時滿足“授權制”“積分制”“直認制”條件要求的用人單位,可按三個類別分別進行申報。“授權制”申報類別中,屬于“20+8”產業集群的用人單位可優先選擇第一類進行申報,若不滿足條件要求的,可通過其他類別申報。用人單位同時滿足以上多個類別條件的,除第四類人才專項中西麗湖國際人才、技能人才可與其他類別同時申報外,僅可選取其中一個類別進行申報。
(二)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資質符合要求,對所填報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如查實用人單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區人才工作局按規定終止其相關服務,視情況追回其所獲得的資金。該用人單位5年內不得參加人才獎項評選或者享受本區人才優惠政策和資金資助。
(三)深圳市“20+8”產業集群是指:
1.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新一代電子信息:1)網絡與通信 2)半導體與集成電路 3)超高清視頻顯示 4)智能終端 5)智能傳感器
數字與時尚:6)軟件與信息服務 7)人工智能
8)數字創意 9)現代時尚
高端裝備:10)高端裝備與儀器 11)低空經濟與空天
12)機器人
綠色低碳:13)新能源 14)安全節能環保 15)智能網聯汽車
新材料:16)高性能材料
生物醫藥與健康:17)生物醫藥 18)高端醫療器械
19)大健康
海洋經濟:20)海洋
2.未來產業
1)合成生物
2)光載信息
3)智能機器人
4)細胞與基因
5)腦科學與腦機工程
6)深地深海
7)量子信息
8)前沿新材料
受理部門:深圳市南山區人才工作局
系統網址:https://lhrc.szns.gov.cn/talent/res/talent/talent_servcie/portal/login.html
咨詢電話:
區人才局0755-88169059、88169056
區委宣傳部0755-88167925(影視/微短劇產業)、13713818732(游戲產業)、
區發改局0755-88168361(海洋產業)、88168352(低空產業)、88168346(新能源產業)
區科創局0755-88168129、88168121、88168112、88168119
區工信局0755-88168760、88168718、86704204
區人資局0755-26575007
區企服中心0755-88167881、88167830
區金融中心0755-26542553、26542896
區總工會0755-86672830
技術支持電話:15662247983、17688920122
深圳市南山區人才工作局
2025年11月4日
附件2
人才積分指標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最高分值 |
知識維度 | 學歷 | 博士學位 | 20 | 30 |
碩士學位 | 10 | |||
學士學位 | 5 | |||
畢業院校為世界大學排名前100 | 5 | |||
參加高校拔尖創新人才計劃(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 | 5 | |||
知識產權 | 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5分/項,其他3分/項) | 3/5 | 15 | |
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 | 1 | |||
學術成果 | 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論文 | 5 | 10 | |
期刊論文 | 2 | |||
能力維度 | 年薪(萬) | 20-40(含) | 10 | 20 |
40-60(含) | 15 | |||
60及以上 | 20 | |||
獲得國家級創賽或榮譽表彰的 | 國家級 | 15 | 15 | |
省、市級 | 10 | |||
區級 | 5 | |||
產品商業價值 | 產品出售收益>500萬或產品融資規模>1000萬 | 10 | 10 | |
產品出售收益>100萬或產品融資規模>500萬 | 5 | |||
單位推薦 | 用人單位推薦的擔任高級崗位的人員 | 10 | 10 | |
用人單位推薦的擔任中級崗位的人員 | 5 | |||
經驗維度 | 工作經驗 | 工作到3年的,加5分;超過3年的,每增加1年加1分 | 10 | 20 |
曾任職于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學 | 10 | |||
曾任職于世界500強企業的 | 10 | |||
曾任職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企業的 | 5 | |||
創業 | 首次創業 | 5 | 10 | |
二次及以上創業(企業存活超3年):每家企業加5分 | 5 | |||
科研項目 | 近5年作為第一、第二主持人,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 | 10 | 10 | |
近5年作為第一、第二主持人,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 | 5 |
附件3
直接認定高層次人才范圍清單
序號 | 認定條件 | 申請材料 |
1 | 入選北京市“北京學者”的人員 | 入選證書或其他相關入選材料 |
2 | 入選上海市“東方學者”的人員 | 入選證書或其他相關入選材料 |
3 | 入選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人才的人員 | 入選證書或其他相關入選材料 |
4 | 入選浙江省特級專家的人員 | 入選證書或其他相關入選材料 |
5 | 獨角獸企業核心成員(持股≥5%) | 股權證明或其他相關材料 |
6 | 創賽獲獎者(一等獎以上) | 獲獎證書或其他相關材料 |
7 | 院士團隊核心成員且有承擔國家級課題 | 院士團體資料、承擔課題項目證明材料或其他相關材料 |
附件4
“南山領航卡”申請人2025年度評價指標
企業類
序號 | 指標類別 | 指標內容 | 分值上限 | 備注 |
1 | 基礎條件(20) | 2024年度工資薪金:A卡申請人應達到100萬元,B卡申請人應達到40萬元 | 20 | 此項反映人才的市場認可度,為必要條件;以“授權制”中科研型企業(限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初創企業類別申報的,以“積分制”“直認制”類別申報的,不受此限制,自動積20分 |
2 | 科技創新業績(35) | 2022年以來,所研發產品或科技服務成果為單位產生較大經濟貢獻 | 10 | 單位自主評價,列明產品名稱,銷售額情況 |
3 | 2022年以來,所研發產品市場占有率高 | 5 | 單位自主評價,需列明產品名稱,市場份額情況 | |
4 | 2022年以來,獲得發明專利授權,每項1分 | 5 | 申請人須為發明人 | |
5 | 突破“卡脖子”技術,所研發產品能填補國內空白 | 5 | 單位自主評價,說明具體技術和產品情況 | |
6 | 獲得科技獎項:每個國家級獎項5分,每個省部級獎項3分,每個市級獎項1分 | 5 | 提供獲獎證書 | |
7 | 作為核心成員承擔市級以上科研項目并已結題:每個國家級項目4分,每個省部級項目2分,每個市級項目1分 | 5 | 立項文件、驗收文件關鍵頁 | |
8 | 產業發展業績(25) | 在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利潤、營銷量、擴大市場占有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 25 | 單位自主評價,列明具體數據 |
9 | 人才培養業績(10) | 在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方面取得突出業績 | 10 | 單位自主評價,列明具體業績 |
10 | 產學研合作業績(5) | 在與高校院所進行研發合作、協同創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業績 | 5 | 單位自主評價,列明人才所承擔的職責及具體業績 |
11 | 個人能力(5) | 獲得全球知名高校、“雙一流”高校或學科博士學位得5分,獲得全球知名高校、“雙一流”高校或學科碩士學位得3分 | 5 | 全球知名高校指:指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學學術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學排名》或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學(最新公布) |
備注:
1.單位推薦的人才自評分應達到60分以上。
2.以“成長型企業”類別申報名額的單位,所推薦人才須為科技類人才。
3.以“骨干企業”類別申報名額的單位,所推薦人才須為科技、設計、工程領域人才。
4.上述第2、3點所指類別外的其他類別用人單位,所推薦人才中,科技、設計、工程領域人才的比例不能低于80%。
附件3
“南山領航卡”申請人2025年度評價指標
高校院所類
序號 | 指標類別 | 指標內容 | 分值上限 | 備注 |
1 | 基礎條件(15) | 獲得全球知名高校博士學位、或者獲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 15 | 1.反映人才的專業水平和基礎工作能力,為必要條件。 2.全球知名高校:指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學學術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學排名》或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學(最新公布) |
2 | 科技創新業績(65) | 在本領域、本專業國內外有一定影響力,達到鵬城特聘崗人才或相當水平 | 40 | 單位自主評價,出具本單位評審機構的專業評價意見 |
3 | 2022年以來,公開發表的論著論文,每篇1分 | 5 | 提供論文名錄 | |
4 | 2022年以來,獲得發明專利授權,每項1分 | 5 | 申請人須為發明人 | |
5 | 突破“卡脖子”技術 | 5 | 單位自主評價,說明具體情況 | |
6 | 2022年以來,主持或參與國家級或省部級重要科研項目并已結題,每項目1分 | 5 | 立項文件、驗收文件關鍵頁、申請人姓名頁 | |
7 | 2022年以來,獲得科技獎項:每個國家級獎項5分,每個省部級獎項3分 | 5 | 提供獲獎證書 | |
8 | 產學研合作業績 (10) | 在與企業研發合作、協同創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業績 | 10 | 單位自主評價,說明人才在合作項目中所承擔的具體職責及取得的業績 |
9 | 人才培養業績(10) | 在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方面取得突出業績 | 10 | 單位自主評價,說明申請人所帶領團隊、所培養人才產生的具體業績 |
備注:單位推薦的人才自評分應達到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