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內容
鼓勵轄區企業、公立醫院、高校成立聯合實驗室開展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對上一年度成立的聯合實驗室,按實際出資方出資金額最高30%給予資助,每家出資單位每年最高資助100萬元。
二、資助標準
對上一年度成立的聯合實驗室,按實際出資方出資金額的最高30%給予資助,每家出資單位最高資助100萬元。
三、設定依據
(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南山區促進科技創新專項扶持措施》
四、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申請資助的聯合實驗室的實際出資企業;
(二)申請資助的聯合實驗室的簽約主體為在南山區依法經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公立醫院、企業;
(三)申請資助的聯合實驗室,合同書簽約日期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請資助的聯合實驗室,實際出資方出資應撥付到位,出資金額以申報主體對聯合實驗室出資的銀行轉賬記錄為準,出資時間截止至申報通知發布日前;
(五)同一單位同一聯合實驗室不重復資助。
五、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實行單位申報、材料審核、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的原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六、辦理流程
(一)申報主體登陸“A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科技創新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區科技創新局擬定資助計劃;
(四)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數據申報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在地經營情況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由區科技創新局提交專責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科技創新局直接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科技創新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七、所需材料
(一)登錄“A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科技創新局分項資金聯合實驗室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
(二)《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科技創新局分項資金聯合實驗室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填表聲明與保證(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填寫日期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五)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上傳稅務系統下載帶有稅務機關紅色印章的電子版,事業單位除外);
(六)聯合實驗室合同書[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七)申報主體對聯合實驗室出資的銀行轉賬記錄等出資憑據[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八)聯合實驗室建設方案,包括實驗室建設的背景和意義、具體建設內容、計劃進度、建設成效、經費預算等內容[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九)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八、申報時間和辦理要求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單位申請,具體受理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申報主體需按照區科技創新局相關通知要求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九、附則
本計劃責任部門為南山區科技創新局,本操作規程由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