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廣泛凝聚各方力量參與人才招引工作,鼓勵社會各界為我市引進高精尖缺人才,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深圳市引才伯樂獎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25〕3號)等有關要求,現就2025年度深圳市引才伯樂獎申報發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2025年度深圳市引才伯樂獎獎勵以下對象: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2024年期間,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市外(含國境外)新引進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的予以獎勵。
人才引進時間的計算,以首次與在深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起始時間、首次在深繳交社會保險費最早時間為準;屬于境外人才未在深繳交社會保險費的,以首次與在深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起始時間、首次在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間最早時間為準。
(二)社會團體、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協助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引進上述人才的予以獎勵。
(三)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
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引進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市外(含境外)參賽團隊(項目)2024年落地深圳的予以獎勵。
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引進市外(含境外)參賽團隊(項目)落地深圳時間以參賽團隊(項目)主要參與人創辦企業在深圳注冊時間為準。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引才伯樂獎的申報單位應遵守法律法規,且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在經營異常名錄內;
(3)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4)被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新引進的各類人才應遵守法律法規,自引進后至申報獎勵審核通過之日在深圳市工作,并按規定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新引進的各類人才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
(2)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對申報單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
(3)被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申請條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市外新引進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報引才伯樂獎。
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是指在深圳市注冊、依法在深圳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下(包含本數)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科技型企業,以及其他經認定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業人數以最近養老保險費繳納人數為準。企業相關資質應在2025年9月30日前處于有效狀態。
2.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新引進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優秀青年人才申報引才伯樂獎的,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新引進的人才應為畢業于全球知名高校的博士、碩士;
(2)申報單位新引進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優秀青年人才引進時年齡未滿35周歲;
(3)申報單位新引進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優秀青年人才應落戶深圳(港澳臺及外籍優秀青年人才除外);
(4)申報單位應為新引進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優秀青年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5)新引進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優秀青年人才在申報單位連續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滿9個月,且申報獎勵時仍在該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
3.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新引進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申報引才伯樂獎的,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屬于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2)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應為新引進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3)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新引進人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4)新引進的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需在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連續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且申報獎勵時仍在該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如引進之日至提交申報時未滿12個月的,可在下一申報年度申報。
(5)引進人才應符合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中相應崗位的“崗位薪酬要素+學習經歷要素”或“崗位薪酬要素+工作履歷要素”。
(三)社會團體申請條件
社會團體是指經我市民政部門登記,由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會團體協助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市外新引進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且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單位,可以申報引才伯樂獎。
(四)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申請條件
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協助園區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市外新引進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報引才伯樂獎。
(五)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申請條件
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引進獲獎的市外(含境外)參賽團隊(項目)落地深圳可以申報引才伯樂獎。
落地深圳是指市外(含境外)參賽團隊(項目)的主要成員首次來深創辦企業并開展實際經營,且具有符合實際經營相適應的場所。市外(含境外)參賽團隊(項目)的主要成員應為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直接持股不低于10%或為創辦企業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東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
三、獎勵標準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1.每新引進1名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高端緊缺類人才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新引進1名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較高端緊缺類人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獲得上述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每新引進1名符合條件的博士,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新引進一名符合條件的碩士,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獲得上述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因同一引進對象已獲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博士后日常經費補助的,不重復享受上述獎勵。
(二)社會團體、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
經社會團體、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協商同意,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協助引才單位(社會團體或各類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各自按照上述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引才獎勵金額的50%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同一社會團體或產業(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獲得上述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深圳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
每新引進1個參加該項賽事并獲獎的市外(含境外)團隊(項目)落地深圳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承辦機構獲得上述獎勵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材料清單
(一)重點產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1.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2.新引進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合同。重點產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符合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加蓋公章)。
(2)符合我市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人才的任職材料。(任職文件及發布任職文件的辦公系統截圖)
(3)重點產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出具證明材料,需體現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人才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符合“20+8”重點產業高端緊缺崗位清單五星或四星崗位要求(模板見附件1)。
(4)《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深圳)》。(《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深圳)》包含2024年度至今與重點產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相關的工資、薪金、獎金所得,股權、期權所得及與該崗位相關的其他收入;如引進人才為境外人才,無在深社保繳納記錄的,需提供能體現首次在深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
(5)引進人才符合我市高端緊缺崗位“學習經歷要素”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境內學歷需教育部學歷、學位驗證報告,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6)申報單位出具誠信申報承諾書(模板見附件2)。
3.新引進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與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加蓋公章)。
(2)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碩士等優秀青年人才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深圳)》。
(二)社會團體、(創新/創業)園(孵化器)運營主體
由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一同申報,提供與社會團體關系證明材料(如入會協議、會費繳納發票等)或入駐產業園合同及租金繳納發票或租金繳納銀行流水。
(三)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
1.承辦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的委托協議。
2.引進團隊或項目獲獎通知及證書。
3.引進團隊或項目落地深圳創辦企業的工商備案信息查詢單(應包含注冊登記時間、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股東信息)。
4.引進團隊或項目落地深圳創辦企業辦公場所租賃合同。
五、業務流程
(一)申請
1.申請時間: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0日。
2.申請網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hrss.sz.gov.cn/)——“人社服務中心”。
(二)審核
1.受理。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對于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對于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申報單位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補正材料重新提交,逾期視為放棄申報資格;對于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2.審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對申報對象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時限為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為需要進一步核實申報條件的,可要求申報單位補充材料或通過現場核查等方式開展進一步核查,進一步核查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審核不通過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告知其理由。
(三)資金發放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引才伯樂獎”申領條件的用人單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按照財務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引才伯樂獎”獎勵資金由用人單位自行支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進、培養、宣傳、服務保障等。
(二)相關名詞解釋。
1.“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依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2016〕32號)的規定,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專精特新’企業”是指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獨角獸’企業”是指成立10年以內、估值超過10億美元、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的企業。
4.“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是指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的生產企業。
5.“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的規定,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企業。
6.本通知所指的高端緊缺崗位清單是指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于2024年、2025年發布的深人社發〔2024〕31號文、深人社發〔2024〕60號文、深人社發〔2025〕42號文,本通知“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高端緊缺類人才”對應文件中的“五星崗位”人才,本通知的“高端緊缺崗位清單內較高端緊缺類人才”對應文件中的“四星崗位”人才。高端緊缺崗位清單網址如下:
深人社發〔2024〕31號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472010.html
深人社發〔2024〕60號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930241.html
深人社發〔2025〕42號文: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2399104.html
7.全球知名高校,是指在ARWU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世界大學排名中任意兩個榜單前150名高校,排名以本通知發布當日最新榜單為準。榜單網址如下:
ARWU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查詢網址: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
QS世界大學排名查詢網址:https://www.qs.com
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查詢網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
U.S.News世界大學排名查詢網址:https://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8.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是指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和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國際賽。深圳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承辦機構是指受賽事主辦或承辦部門直接委托組織開展賽事活動的機構。
(三)“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深圳)”獲取途徑: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選擇“特色應用”——“納稅清單打印(深圳)”,在稅款所屬期選擇相應的起止時間即可查詢、下載。
(四)申報單位采取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瞞報謊報信息等手段,或者違反信用承諾,騙取獎勵資金的按《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XXX同志工作情況的證明(高端緊缺崗位清單)
2.誠信申報承諾書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