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內容
對上一年度認定通過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
二、資助標準
本資助計劃資助金額受區科技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對上一年度認定通過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上一年度企業營收增速、研發投入比例數據給予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分檔次給予相應資助,每家最高資助100萬元。資助標準如下:
高成長國高企業分檔次資助情況表
上年度營收增速 (用X表示) | 研發占比(用Y表示) | 最高資助金額(萬元) |
20%≤X<50% | 5%≤Y<20% | 15 |
20%≤Y | 20 | |
50%≤X | 5%≤Y<20% | 25 |
20%≤Y | 40 | |
100%≤X | 100%≤Y | 100 |
三、設定依據
1.《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南山區促進科技創新專項扶持措施》
四、申報對象和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南山區依法經營,上一年度認定通過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更名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的不再給予獎勵。
五、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實行單位申報、材料審核、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的原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六、辦理流程
(一)申報主體登陸“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科技創新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區科技創新局擬定資助計劃;
(四)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在地經營情況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區科技創新局再提交專責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科技創新局直接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科技創新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七、申報時間和辦理要求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單位申請,第一批:2025-09-15 09:00 至 2025-09-30 18:00;
申報主體需按照區科技創新局相關通知要求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九、附則
本計劃責任部門為南山區科技創新局,本操作規程由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