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南山區工業企業培育工作,鼓勵企業扎根南山、做大做強,推動轄區工業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依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南山區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等文件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對上年度快報工業產值3億元以上且達到一定增速、年報工業增加值大于零的規上工業企業(含市內跨區域分成企業,按分成后產值計算),按照不超過年報工業增加值新增量的2%給予資助,每家企業每年資助上限根據企業年報工業增加值規模分檔設定,最高1億元。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對2024年全年快報工業產值大于3億元,且2024年年報增加值大于0的規上工業企業,且全年快報工業產值增速達到一定要求的企業(增速要求根據企業規模分檔設定),按照其2024年年報工業增加值較2023年年報工業增加值新增量的1.5%給予資助。
(二)如企業在滿足條件(一)的基礎上,同時滿足“2024年上半年快報工業產值同比增速達到一定要求(增速要求根據企業規模分檔設定)”條件,則資助比例提高至2%。規模分檔設置、增速條件及資助比例如下表:
2024年年報增加值 | 2024年快報產值規模 | 2024年快報產值增速 | 2024年上半年快報產值增速 | 資助金額 |
2024年年報增加值>0 | 500億元(含)以上 | 5%(含)以上 | 5%(含)以上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2% |
5%以下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1.5% | |||
100億元(含)-500億元(不含) | 8%(含)以上 | 8%(含)以上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2% | |
8%以下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1.5% | |||
10億元(含)-100億元(不含) | 12%(含)以上 | 12%(含)以上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2% | |
12%以下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1.5% | |||
3億元(不含)-10億元(不含) | 15%(含)以上 | 15%(含)以上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2% | |
15%以下 | (2024年年報增加值-2023年年報增加值)*分成系數*1.5% |
(三)單個企業資助上限根據其2024年年報增加值分檔設置。具體如下:
2024年年報增加值規模 | 資助上限 |
100億元(含)以上 | 1億元 |
20億元(含)-100億元(不含) | 5000萬元 |
10億元(含)-20億元(不含) | 3000萬元 |
5億元(含)-10億元(不含) | 2000萬元 |
1億元(含)-5億元(不含) | 1000萬元 |
1億元(不含)以下 | 800萬元 |
(四)對于新入庫的企業,在“統計直報系統”無2023年同期快報產值的,視為滿足“同比增速條件”。
(五)對于新入庫的企業,在“統計直報系統”未報送2023年B603規模以上工業財務狀況(成本費用)表的,視為2023年年報增加值為0。
(六)若資助金額計算結果為負數,資助金額按零計算。
(七)因跨區生產經營造成產值/年報增加值數據在市內分成的工業企業,按其分成后歸入我區的產值/年報增加值確定是否符合資助條件并計算資助金額。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數據申報關系在南山區的規上工業主體(市內跨區域分成企業有部分產值納入南山區統計的,視為符合此條件);
2.履行相關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目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項目實施地或數據申報地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五、辦理流程
(一)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項目》相關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復審申報材料;
(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定項目資助計劃;
(四)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數據申報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在地經營情況、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統一對本項目按照相應審核程序提交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受理項目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2024年1-6月、1-12月“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即204-1表)[統計云平臺聯網直報系統(https://tjy.stats.gov.cn)下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五)2023年B603規模以上工業財務狀況(成本費用)表、2024年B103規模以上工業財務狀況(成本費用)表[統計云平臺聯網直報系統(https://tjy.stats.gov.cn)下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六)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備注:本項目無需提交紙質件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視申請情況安排集中受理企業申請,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一)企業申請獲得的資助資金,由其依法依規安排使用。
(二)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企業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5-07-16 09:00 至 2025-08-3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