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廣東省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等文件精神,根據《推動深圳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2022-2026年)》《深圳國際食品谷發展規劃(2021-2035年)》《關于打造農業科技創新先行示范區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我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能級
(一)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突破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生物育種、農機裝備及食品裝備、精準營養與功能性食品、數字農業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經國家、省批準立項的項目,最高按中央、省財政1:1的比例進行補貼;對經市產業主管部門評審認定的高水平前沿基礎研究及“卡脖子”核心技術攻關、新品種培育項目,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的全額資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建設高水平創新載體
支持國(境)內外知名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合作在深設立農業科技研發機構,并按照我市相關政策給予支持。支持在農業科技領域建設新型科研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創新載體,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載體分別按我市相關政策標準給予資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
(三)促進成果轉化推廣應用
支持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數據共享、技術服務、檢驗檢測、人才培訓等市級重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資助。支持農作物及畜禽新品種、農機裝備及食品裝備、精準營養與功能性食品、數字農業、新型綠色農業投入品(含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等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通過國家、省級審定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單項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畜禽品種(配套系)每個獎勵100萬元,列入省地方品種名錄的畜禽品種每個獎勵50萬元;對通過國家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登記的雜交種和常規種,單項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符合國家或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農業裝備產品,對制造企業按首臺(套)裝備產品銷售額的30%給予不超過900萬元獎勵。加強精準營養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對首次獲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的產品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創建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驛站,每個建設項目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15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二、提高現代農業發展質量
(四)壯大市場主體
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7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對年度監測合格的重點龍頭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的現代農業“春苗”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3000萬元的小微現代農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現代農業領域“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在深圳設立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分別給予3000萬元、2000萬元獎勵。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引進國內外項目,每引進一家且該項目年實際使用資金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引進一家且該項目年實際使用資金在2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機構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五)培育農業新型業態
集聚現代種業資源。對入選國家種業陣型企業、獲得“育繁推一體化”許可的種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對認定的種質資源庫,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資助。對農作物種質資源收儲量達到1000份的企業,依據年度績效情況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在市內外建立核心育種場、擴繁及制種基地,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經認定國家級、省級的畜禽核心育種場、保種場、擴繁基地及制種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種業企業建設的品種試驗、質量檢驗測試及農作物制(繁)種及種畜禽良種、快速育種人工氣候室等設施設備,擇優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取得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頒發的植物新品種權證書的權利人,單項給予10萬元獎勵。對自主開展商業化育種,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并應用轉化的成果,擇優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加快預制菜產業發展。對新開發預制菜產品且單個產品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預制菜企業,按年銷售額的1%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企業銷售預制菜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打造都市現代農業樣板。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的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給予11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微農業及設施農業建設項目,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
支持數字農業發展。對涉農企業打造并應用數字農業新型技術方案的,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助。加大投入,搭建“政產學研用”一體化的數字農業共享平臺系統、重點農產品單品全產業鏈大數據系統、全域數字農業農情動態監測分析系統等數字農業大數據基礎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
(六)創新產業拓展模式
鼓勵農業企業在深汕特別合作區和對口幫扶(合作)地區以“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形式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對收購并銷售聯合體成員單位和農戶自產的地產農產品,且審計收購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按收購額的5%給予獎補,每個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對在境外建設農業生產基地,且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金額年度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七)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
對在深圳國際食品谷科創先導區、高端展示區以及與深圳市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輻射區中規劃建設并通過國家、省、市批準創建的現代農業示范園區,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以先建后補方式分別給予每個產業園最高3億元、1.5億元、5000萬元資助。撬動社會資本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對經批準創建或認定的國家、省、市現代農業產業園,以先補后建方式分別給予每個產業園1億元、5000萬元、3000萬元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規劃咨詢、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流轉、生產設施及試驗設備購置、科技研發與信息支撐、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品牌推廣、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三、鞏固民生供應全鏈保障
(八)升級農產品供應體系
加大投入,構建“數字菜籃子”市場體系。對應用智能飼喂、飲水、環控、管理等現代智慧養殖技術,種養結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低碳循環養殖技術,以及應用智慧種植、節水灌溉、綠色生產、植保飛防、循環耕作等先進農業管理技術的市菜籃子基地,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40%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深圳市菜籃子基地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按每年綜合考評得分情況給予基地不超過80萬元獎勵。支持畜禽養殖場規模化發展,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榮譽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九)優化銷售物流體系
支持開發建設田頭冷庫、屠宰場冷庫等新型農產品倉儲設施以及肉品批發市場、冷鏈物流中轉中心、集散配送中心、現代農產品交易中心、農貿市場(冷鮮肉銷售配套設備設施)等基礎設施的項目,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對參與建設“一體兩翼”農產品供應流通格局的建設運營主體,給予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智慧農貿監管系統等建設運營經費補貼。推動菜籃子供應點網格化布局,鼓勵農產品經營主體在市內開設農產品社區零售網點(含冷鮮肉直營店),每新設立一家,且經營滿一年以上的直營門店,給予企業總部10萬元獎勵。對符合深圳市《熟食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且獲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為“熟食中心”的公共用餐服務場所,給予經營主體20萬元一次性資助;同時對持續運營的熟食中心每年按審定實際租金投入的50%給予經營主體不超過50萬元的租金補貼,累計不超過三年。(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十)提升市場應急保供能力
支持在特殊時期保障本市種植產品、養殖產品、水產品等農產品供應及物流配送,對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給予補貼。對農產品保供保險給予保費全額補貼。支持建設耐儲蔬菜等農產品戰略物資儲備基地,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保護生豬產能,對本地及供深“菜籃子”基地的生豬養殖企業,給予供深生豬30元/頭的補貼。(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加強質量安全全程管理
(十一)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
對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的,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企業委托社會(第三方)農產品檢測機構發生的檢測費用以及企業自行開展檢測工作產生的必要檢測費用,按審定項目費用的5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貼。對企業加入農產品可追溯平臺發生的必要費用,按審定項目費用的5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貼。
支持農業標準化建設,對首次通過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GAP(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給予10萬元獎勵,續評成功的給予單項不超過5萬元獎勵,單個主體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支持食用產品認證,對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給予單項2萬元獎勵,單個主體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給予單項5萬元獎勵,單個主體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或地理標志產品(種植類、養殖類)保護認證的,給予單項100萬元獎勵。支持“圳品”及“粵字號”培育和品牌推廣,對產品申報并獲評“圳品”的企業,單項給予2萬元資助,每家企業每年資助不超過50萬元;對“圳品”銷售企業,按年銷售額的1%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獲得“粵字號”等省級農業主管部門認定的農產品品牌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加大投入,建設食品農產品智慧監管一體化信息化平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二)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
對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強制銷毀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相關標準給予補助;強化城市獸醫生物安全,對犬貓類狂犬病疫苗注射等工作實施補助(補貼標準見附件)。加強紅火蟻等農作物重大病蟲疫情防控及疫情監測預警,加大保障防控及監測預警經費投入力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保障糧食生產和安全
強化耕地建設、利用、管護水平。對水稻補貼1000元/畝/造,其他糧食作物補貼500元/畝/造。對撂荒耕地復耕的經營主體,按實際復耕面積給予每畝不超過4000元補貼。對新建或改造提升的高標準農田及基本農田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耕地質量保護工作,畝均投入標準不超過20000元。基本農田維護建設,畝均投入標準分別不超過1000元。加大財政投入,推動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墾造水田、農用地土壤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田間檢查、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基本農田標準化、耕地和基本農田調查、土壤普查、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第三方檢查等農田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規自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各區)
五、強化產業資源要素支撐
(十四)增強人才集聚效應
對現代農業與食品領域的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或研究生院在深圳辦學的,給予生均經費、校區建設等支持。對引進項目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領軍型創業創新團隊,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對獲得國家部委、省級科學技術獎的,按審定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不超過1500萬元資助。建立健全促進農業人才集聚的激勵和保障機制,對現代農業與食品領域人才落戶深圳的,提供安居、醫療服務、子女教育等保障,具體措施按《深圳市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教育局)
(十五)深化行業交流合作
對以國家部委、省市政府名義舉辦的會議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給予全額資助;對高校、企業、社會組織等機構在深圳主辦的國內外高端會議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的50%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本市農業科研院所、企業和社會組織,按審定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資助。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社會組織創辦農業食品領域國際一流學術期刊,對由深圳市內機構主辦且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中文期刊100萬元/年、英文期刊200萬元/年的資助。
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推動社會組織在農業領域開展調研統計、規劃論證、行規制定、權益協調、培訓推廣、展會交流、監督鑒定等行業公益工作。支持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參與起草農業領域的產業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等咨詢工作。被國家、省、市和區政府及相關部門采納的,每年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每個機構原則上每年可申報1個項目。培育發展涉農社會組織為行業提供研發創新、產業運營、職業培訓等綜合服務平臺,每個綜合服務平臺每年按運營費用的50%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六)強化財政金融支撐
提升農產品供應鏈金融支持能力,支持金融、保險、征信、擔保等機構為現代農業企業提供綜合金融、供應鏈融資結算、授信管理、農業保險等供應鏈金融服務。對國家、省、市級重點龍頭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從事農業產業化項目的,按申報項目貸款本金所產生利息的90%給予貼息,每個企業補助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動物疫病防控項目補貼標準
名詞解釋
l現代農業“春苗”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5000萬元的農業企業。
l現代農業小微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3000萬元的農業企業。
l世界500強:上一年度美國《財富》雜志評選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l商業化育種:指以市場和商業化成果為導向的育種行為。
l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指生產加工通過農業農村部所屬機構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認定)并獲得證書的農產品的基地。
l數字農業:在農產品生產經營、銷售管理全鏈條全場景中運用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打造種植業信息化、畜牧業智能化、漁業智慧化、種業數字化、新業態多元化、質量安全管控全程化的新型技術方案。
l微農業:指在公園綠地、社區小區、屋頂陽臺、道路隔離地帶等適宜場所發展融生活、生態和科普性于一體的,以管道營養液種植、節水灌溉、室內智能無土栽培、智能植物種植機、微生物等技術為支撐的微小型精品農業經營模式。
l休閑農業:指利用農業景觀資源和農業生產條件,發展觀光、休閑、旅游的一種新型農業生產經營形態。
l熟食中心是深圳市政府部門通過制定《熟食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引導推動建立提供具有集約化管理、科普宣傳、公益性、便利性的特點,注重提升餐飲的安全品質和服務質量以增強深圳市民獲得感和幸福感的公共用餐服務場所。
附件
動物疫病防控項目補貼標準
1.動物疫病防控補貼標準:
(1)補助的畜禽種類:
①口蹄疫:豬、牛、羊、駱駝和鹿等動物。
②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雞、鴨、鵝、鴿子鵪鶉等家禽。
③小反芻獸疫:羊。
④布病、結核病和包蟲病:牛、羊等
⑤馬鼻疽、馬傳貧:馬等。
⑥非洲豬瘟:豬
(2)銷毀的動物產品是指被動物疫病污染或可能被污染、存在動物疫病傳播風險的豬肉、牛肉、羊肉、禽肉、馬肉等肉類,雞蛋等蛋類,牛奶等奶類,銷毀的相關產品是指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未拆包裝的成品飼料。
(3)“先打后補”強制免疫疫苗補貼單價,當年省級政府有招標或集中采購的,按中標價或集中采購均價計算。非省級政府招標或集中采購的,按農業農村部測算價計算,或抽樣調查等方式確定價格;
(4)強制撲殺按照(1)生產母豬、種豬、育肥豬 100KG 以上,1200 元/頭;(2)育肥豬 40-100KG(含),800 元/頭;(3)架子豬 25-40KG(含),500 元/頭;(4)仔豬 5(含)—25KG(含),300 元/頭、禽15元/羽、奶牛6000元/頭、肉牛3000元/頭、羊500元/只、馬12000元/匹的標準據實補助,
(5)無害化處理補貼標準: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按80元/頭標準;屠宰環節病害豬豬損失按800元/頭,無害化處理費用按80元/頭標準。
(6)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強制銷毀補助標準原則上根據銷毀產品的重量、不超過國家統計局或行業統計該年度市場價格的70%測算。
(7)動物疫病強制撲殺、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強制銷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其中強制撲殺、強制銷毀中央財政補助40%,地方財政補助60%;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中央與地方財政各補助50%。
2.承擔犬貓類動物狂犬病免疫注射的動物診療機構補貼標準:25元/針(不含免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