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獲得創新創業比賽獎項的科技型企業給予獲獎企業激勵,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申請激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龍崗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2.獲得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及龍崗區舉辦的創新創業賽事(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各級賽事及深創賽海外賽)前三等次,獲獎兩年內(以獲獎公告或通知為準)提出扶持申請。
3.在龍崗區落地且正常運作。
(二)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給予以下激勵:
(一)對獲得國家級賽事前三等次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獎勵。
(二)對獲得省、市級賽事前三等次的,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三)對獲得區級賽事前三等次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同一項目獲得多級獎項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差額獎勵。以獲獎證書及企業落戶的佐證材料為準。
申請材料;
1.申報書(通過龍崗區產業管理服務平臺生成并打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3.上年度納稅證明(稅務部門系統打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新注冊企業提供本年度納稅證明);
4.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新注冊企業提供本年度財務報表);
5.獲獎證書(驗原件);
6.提供單位申報賽事時提交的參賽資料。
上述材料用A4紙正反面打印,附有目錄及頁碼,按順序合并膠裝成冊,加蓋騎縫公章。書脊處印企業名稱,提交二份。凡要求提交復印件的,同時查驗原件。
申請時間:
網上受理期限:4月10日—4月26日(該時間為申報單位在龍崗區產業管理服務平臺提交線上申請的期限,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書面材料受理期限:4月12日—4月28日(請務必留意廣東政務服務系統審核狀態并及時提交紙質材料,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0755-26037122
1.申報單位統計地須在龍崗區,統計信息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如申報單位未在區統計局填報信息的,請于申報前到區統計局或街道統計辦填報信息。
2.本項政策所指的創新創業大賽是指由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等各級政府作為主辦單位的創新創業比賽。
3.項目須在龍崗區正常開展。
4.團隊組獲獎項目需在獲獎后一年內落戶龍崗區,落戶后應為注冊地、納稅地、統計地均在龍崗區的科技型企業,企業注冊時間不得早于參賽時間。
1.申報單位統計地須在龍崗區,統計信息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如申報單位未在區統計局填報信息的,請于申報前到區統計局或街道經科辦填報信息。
2.申報單位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須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需在申報前辦理變更手續。
3.同一項目獲得多級獎項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差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