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工業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經濟穩增長的工作部署,全力穩住我市工業大盤,提升工業發展質量,現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穩定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
(一)保障中小微工業企業流動資金穩定。繼續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激勵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工業企業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資金合理流動性。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 2022 年底。支持合作銀行機構對已備案符合風險補償政策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延期期間仍可享受風險補償政策。繼續優化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政策,建立重點小微工業企業庫,將入庫企業納入貸款風險補償白名單;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比例,2022 年將合作銀行機構的補償比例從 2%提高到 4%,推動銀行機構“敢貸”“愿貸”。以“投貸擔聯動”模式開展“專精特新”企業客群全生命周期“股權+ 債權”金融服務,提供低利率、長期限、快審批、減費用等專屬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東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
(二)減輕制造業小微企業租金成本負擔。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鎮街(園區),其轄區內的制造業小微企業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房屋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鎮街(園區)予以減免 3 個月租金;各鎮街(園區)所屬房屋對承租的制造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其中 2022 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鎮街(園區)予以減免3個月租金,其他鎮街(園區)予以減免 2 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 實際情況予以認可。倡導村(社區)集體房屋對承租的制造業小微企業適當減免租金。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減免租金月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各園區、鎮街)
(三)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穩定發展。實施“促升規、穩在規”獎勵政策,對 2022 年首次納入規上工業企業庫的企業最高獎勵 10 萬元,對 2021 年首次納入規上工業企業庫并且在2022 年實現產值(或銷售收入)正增長的企業最高獎勵 5 萬元,2022-2023 年累計推動 3000 家小微工業企業實現上規模穩定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四)支持中小微工業企業融入大型企業供應鏈體系。鼓勵大型工業企業面向中小微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帶動中小微企業優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鼓勵中小微企業采取專 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與大型工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支持推薦積極帶動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大型企業申報各類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二、穩定重點工業企業資源要素保障
(五)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全力做好國家、省“白名單” 企業保障工作,建立市級“白名單”制度,圍繞重點企業、重點行業持續發力,全力保障“白名單”企業生產所需用電、用能、用工、資金、原材料等要素保障,落實好各級各類助企紓困政策, 促進企業穩定生產,確保產業鏈供應鏈暢通穩定。(責任單位: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金融工作局、東莞供電局)
(六)保障工業企業用能穩定。鼓勵電力生產企業在供應緊張期間頂峰滿負荷發電。滾動優化有序用電方案和企業用電保障機制,切實保障重點工業企業納入保用電名單,堅決避免拉閘限電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加大天然氣價格溝通協調力度,實現重點工業企業天然氣穩定供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東莞供電局)
(七)保障工業企業用地需求。對重大工業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加大力度實施“工改工”連片改造,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2022-2023 年累計推動改造面積 1 萬畝,開工建設產業空間 800 萬平方米。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基地降低產業用房不動產權證辦理條件,拓寬不動產權證辦理對象,推動基地入駐企業扎根東莞、集聚發展。(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八)保障工業企業用工穩定。建立重點工業企業用工服務專員機制,實行“一對一”的用工服務,第一時間解決企業用工問題。多渠道實時發布用工需求信息,加強與省內外低風險地區勞務協作,加大用工保障和公共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推動企業擴能提質增效
(九)加快重大項目引進投產。到 2023 年年底,力爭引進2-3個投資50-100億元以上的超大產業項目,引進10個投資30-50 億元的特大產業項目。鼓勵已列入東莞市 2022 年重大建設項目計劃(東府辦〔2022〕6 號)且 2022 年投資計劃2億元(含)以上的制造業項目加快建設投產,對超額完成 2022 年投資計劃 130%及以上的,每個項目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 300 萬元。(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加快推進企業增資擴產。建立企業增資擴產項目庫, 強化增資擴產直通車服務機制。對 2022 年內投產的增資擴產企業給予廠房購置費補貼,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擴大資助對象范圍, 實施獎勵標準翻倍資助。(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十一)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對 2022 年入庫的省市技術改造專題項目,投資額 700 萬元以上的項目資助比例最高20%,單個項目資助金額最高 5000 萬元;投資額 500-700 萬元的項目,按最高 10%進行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二)支持企業數字化賦能。全面推進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依托華為、SAP 兩大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提供“一企一檔”評估診斷服務。建成一批智能工廠、智能車間,按照項目投入最高 25%比例予以獎補,推動企業大幅提高生產效率。(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三)鼓勵企業“來料轉進料”。對推動經營模式由“來料加工”轉為“進料加工”的工業企業,按其當年工業總產值(或銷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的 1‰給予獎勵,每個企業最高資助 100 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十四)鼓勵企業擴大產銷規模。2022 年工業總產值(或銷售收入)同比增長 1 億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對其2022年工業總產值(或銷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給予不超過 5‰的資助, 每家企業最高資助 300 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優質企業加快發展
(十五)加快推動新興產業倍增發展。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遴選約 500 家“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在土地空間、環保指標、用電用水、人才供給、技術研發、金融支持等方面精準施策、重點培育,2 年內推動 100 家新興產業企業實現倍增發展。(責任單位:市倍增辦,各園區、鎮街)
(十六)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力度。出臺“專精特新” 企業發展扶持政策,建立1000家“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到2023年年底,市級、省級、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達到600家、400家、100家。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拓展優質企業發展空間,鼓勵“專精特新”企業聯合拿地,推動“專精特新”產業園建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園區、鎮街)
(十七)支持制造業企業成立銷售公司。鼓勵制造業企業對其產品進行專業化銷售,加快向產業鏈價值鏈高端延伸。2022年制造業企業新成立銷售公司且當年成為限上納統企業,其2022 年銷售額超過5000萬元的,按銷售額的 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八)支持工業企業拓市場穩訂單。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一般企業類項目市財政按企業 2022 年全年實繳保險費不高于 50%的比例給予支持,每年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 100 萬元,省、市支持總額不超過企業的實繳保險費;小微企業類項目由省級資金按 100%比例給予支持。支持企業參加境外重點展會,對參加省商務廳公布認定的“粵貿全球”等相關活動的企業,市財政按實繳展位費的 20%予以支持, 每家企業每個展覽會最高支持不超過 2 萬元,國家、省、市財政支持總額不超過企業實繳展位費。做好參展各方常態化防疫工作的前提下,鼓勵會展行業探索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展會服務模式, 保障各類經貿活動正常開展。繼續實施工業企業強內需擴市場項目,對規上工業企業 2022 年舉辦新品發布會、宣傳推介會、訂貨會等活動給予補助,按照實際投入的場租及會場搭建費用給予不高于 50%支持,每家企業最高資助 50 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全面優化企業服務
(十九)優化生態環境管理。各園區、鎮街開展本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細化工作方案編制工作,制定區域空間生態環境管理清單。在已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的區域落地的先進制造業項目,依法簡化或豁免環評;對需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先進制造業重大項目、倍增類企業,生態環境部門主動提前介入,全面加快環評審批進度;建立“環境政策咨詢服務臺”,及時了解并解決企業環保訴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園區、鎮街)
(二十)加強重大工業項目全流程服務。建立重大工業項目全鏈條跟蹤服務保障機制,協同做好供地、審批、建設、驗收等環節的服務指導。(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 對今年計劃投產的重大工業項目,組建專門團隊“一對一”上門提供聯合驗收審批服務,確保項目按時投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會同有關審批涉及部門)
(二十一)深入企業精準幫扶。實施企業服務專員制度,設立一萬名服務企業專員包干聯系企業,幫助解決企業“急難愁盼” 問題。升級“企莞家”平臺,進一步暢通企業問題訴求渠道,推動企業訴求有效解決。(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組織部)
(二十二)強化統籌協調落實。充分發揮市經濟運行監測調度指揮部的統籌協調作用,督促各部門、各園區、鎮街強化責任擔當,不折不扣、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各類扶持政策,開展“送政策上門”活動,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加快惠企政策兌現進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服務到位與成效到位。由市經指辦對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建立管理臺賬,實施“每月一通報”機制,推動盡早顯現政策效果,對工作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實行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市經指辦牽頭會同各部門、各園區、鎮街)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出臺的各項支持政策。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要求及時限以外,執行至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