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3〕15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合成生物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3〕1號)。
(三)《光明區合成生物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光科創〔2023〕20號)。
二、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一)支持標準:對經區科技創新主管部門認定的合成生物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二)支持方式及數量:免申即享,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三、支持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合成生物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五)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六)申報單位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合成生物企業。
(七)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情形一 | 情形二 | 情形三 | |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或 研發投入 | 200萬(含)—500萬 | 500萬(含)—1000萬 | 1000萬(含)以上 |
資助標準 | 最高30萬 | 最高40萬 | 最高50萬 |
(八)申報單位存在關聯關系的,僅限以其中一個認定企業主體進行申報。
四、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免申即享名單進行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區科技主管部門履行撥款程序。
區科技主管部門每年不定期開展項目受理,項目開展受理后,單位可在深圳財企通平臺(https://cqt.szfb.sz.gov.cn/)查看是否屬于免申即享范圍,并在線填寫基本賬戶開戶銀行、支行及賬號。
五、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六、注意事項
(一)本項目與光明區其他同類別資助項目不重復資助;本指南實施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的,可進行相應調整。
(二)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或研發投入以申報認定時企業提交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主營業務收入單獨列項或提供明細表)或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為準。
(三)本指南所稱關聯關系,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第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四)項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