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修訂稿)
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是產業強區之本。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構建以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結合光明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夯實制造業發展基礎
(一)加快制造業重大項目投資建設。對達到土地合同約定的開竣工要求,且按計劃完成季度、年度及總投資任務的工業投資建設類項目,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資助。總投資超過10億元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資助。單家企業累計最高資助1000萬元。
(二)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對制造業企業上年度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年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年度最高獎勵1000萬元;超出1億元部分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年度最高獎勵3000萬元。對使用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不超過銀行貸款利息和設備融資租賃利息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單個項目最多連續補貼3年。單家企業年度累計最高獎勵4000萬元。
(三)推動重大產業項目集聚發展。推動一批顯示度高、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優的產業鏈關鍵環節重大項目加快集聚,對經認定的重大項目,按實際投資(不含土建)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資助。對符合光明區戰略布局,對轄區經濟乃至深圳、灣區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或突出經濟貢獻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二、加快制造業創新升級
(四)支持制造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建設符合光明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檢驗檢測、試驗驗證、資質認證、成果轉化、中小試服務或數字化轉型咨詢診斷等解決方案、技術及應用場景推廣、交流培訓、品牌宣傳、展示體驗服務。結合其實際提供服務情況,按不超過項目建設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對已建成運營的機構和平臺,按其服務金額的10%,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五)健全制造業創新體系。對承擔國家和省、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建設的主體,按其獲得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2000萬元配套資助。對經國家、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200萬元獎勵。
(六)提升工業設計創新能力。對經國家認定的“工業設計研究院”或“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經省認定的“工業設計研究院”或“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
(七)促進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支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對符合國家和深圳市目錄要求的產品,按一定期限內不超過產品實際銷售額的20%給予資助,單家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對與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研發生產企業簽訂試用協議的試用單位,按一定期限內首臺(套)產品實際試用費用金額的10%給予資助,單家單位最高獎勵200萬元。
三、加速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八)支持網絡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對企業實施滿足工業數字化轉型需求的5G專網、工業PON、光纖專網、網絡安全加密等網絡升級改造項目,按項目實際投入(實際投入不低于50萬元)的30%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資助。
(九)支持企業軟硬件數字化升級。鼓勵制造業企業購置先進數字化聯網裝備或對現有裝備進行數字化聯網改造,按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鼓勵企業聚焦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銷售服務、運營管理等關鍵環節,部署應用模塊化的數字化平臺和軟件,按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鼓勵制造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按照云平臺服務商收取年度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補貼。
(十)打造數字化轉型示范項目。鼓勵企業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廣泛部署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和系統,圍繞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等開展智能工廠建設。每年認定一批“數字化智能工廠”示范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四、促進制造業企業成長登峰
(十一)實施“規精冠”培育行動。對首次達到規上工業標準并成功升規,且次年實現產值正增長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獎勵。對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工信部認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
五、助力企業開拓市場
(十二)鼓勵舉辦專業交流活動。對經區行業主管部門事先備案的制造業專業交流活動,按單次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企業、行業協會等承辦方最高200萬元資助;對經區政府認定的重大活動,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六、特別重大項目支持
(十三)對延鏈補鏈具有重要作用的,或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七、附則
(十四)資助額度限制。本措施原則上同市級以上政策可疊加享受,與光明區其它同類優惠措施由企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擇適用,不重復補貼,所需資金從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并納入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具體以當年發布的申請指南為準。
(十五)實施與效力。本措施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月**日止。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本措施可進行相應調整。《光明區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3〕11號)同時廢止。
(十六)解釋權。本措施由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