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我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工作,根據《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計劃》、《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管理辦法》、《深圳市港口、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電機能效提升補貼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我委復核了市交通運輸委受理審核的深圳市港口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扶持項目(第二十一、二十二批),市經貿信息委受理審核的深圳市清潔生產企業專項補貼資金計劃(第三批)。現將上述擬予扶持的項目予以公示,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布的項目持有異議的,請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注明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單位提出異議的,請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請在異議材料上簽署本人真實姓名,我委對異議人身份和反映情況予以保密。為保證異議處理客觀、公正、公平,保護被公示單位的合法權益,凡匿名異議不予受理。
異議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02室。
附件:
1.深圳市港口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扶持項目匯總表(第二十一、二十二批)
2.深圳市清潔生產企業專項補貼資金計劃(第三批)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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