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面向南山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受理住房補租工作已完成。根據《關于面向南山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受理2024年度住房補租申請的通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入圍名單
入圍《南山區2024年度面向企業(機構)定向補租名錄》的企業(機構)共計1251家,見附件1。
二、公示時間
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
三、補租金額查詢與核查發放
入圍的企業(機構),請自行登錄深圳市南山區企業安居信息系統(網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2),在“分配結果”或“補充資料(第一階段)”處查看本單位分配到的補租套數及金額。具體核查發放模式請見《補租協議》。
四、提交補充材料
企業(機構)應按照《南山區2024年度住房補租補充材料清單》(以下簡稱《材料清單》,附件2)的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下載和提交補充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監督和舉報
公示期間,企業、機構或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或南山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違規行為。為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舉報事項經核屬實的,將按規定處理。
六、重要提示
(一)住房補租是以貨幣補貼補充實物配租,按2萬元/套折算成住房套數供應至企業(機構),即是每套可折算成2萬元。
(二)企業(機構)僅可將補租資金用于發放給本單位(含調劑分配單位)符合條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賃深圳市市場房源給符合條件的人才居住。不得挪作他用。
(三)住房補租實行誠信申報,企業(機構)對本單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企業(機構)應指定1-2名住房專員負責具體操作事宜,對本單位及其人才提交的材料進行把關,并在本單位內公示住房補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
(四)企業(機構)應當建立補租檔案,審核補租對象的補租資格,按要求在深圳市南山區企業安居信息系統指定位置提交。
(五)企業(機構)應當配合授權的第三方開展補租核查,對發現或者指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六)本次住房補租選取申報專精特新 “小巨人”、科技類企業及科研院所類別的企業(機構)為試點對象。試點企業(機構)應嚴格審核補租對象是否具備補租資格,擬定補租分配名單,名單形成后交由經住房建設局或授權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名單,由區住房建設局直接將補租資金發放至個人賬戶。同時,區住房建設局保留事后追溯核查的權利,若發現違規情況,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七)發現存在以下行為的,不納入本年度住房補租的范圍:
1.不配合配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配租住房或未按要求交納配租住房涉及款項等,且拒不整改的;
2.不配合補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補租資金或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補充材料等,且拒不整改的;
3.不配合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經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七、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為更精準地服務,通用業務問題請撥打區住房建設局電話咨詢,專項服務問題請撥打對應主管部門電話咨詢,系統技術問題請撥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咨詢。前海企業請撥打本單位所申報類別中對應的行業主管部門電話咨詢。
本通告由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