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光明新區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光明新區節能和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光明新區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扶持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扶持項目
(一)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改造項目
主要包括:節能、節水、節材、節地、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減排等項目。
(二)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產業化及推廣項目
主要包括: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及產品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化項目,以及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展廳、網站建設等項目。
(三)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示范項目
主要包括:自愿清潔生產審核、能源審計、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以及低碳社區等項目。
二、扶持方式和標準
對已建成并正常運行的項目給予資助,項目資金原則上以項目單位自籌為主,政府采用無償資助方式予以支持,扶持標準依據相關資金管理辦法視項目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效果及示范作用而定。
三、項目申報條件
專項資金扶持對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在光明新區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請的項目必須在光明新區轄區內實施;
(二)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政策。不得申報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深圳市光明新區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4年)》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三)具備較好的基礎和發展條件,能取得明顯的環境效益和一定的經濟效益。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表格
1.企業基本情況表;
2.項目基本情況表(務必填寫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經濟效益包括銷售收入、利潤、稅金和創匯;社會效益包括節能量、節水量、資源循環利用量、污染物減排量等);
(二)項目實施效果報告
(三)項目資金投入報告
包括項目總投資規模、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等,需列出投資構成明細。
(四)項目申報單位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要求董事長簽名并加蓋公章。
(五)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獲得國家、省、市循環經濟試點示范的證明文件,專利證書、產品質量認證等。
上述材料中,(一)至(四)條為必須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可以依據自身實際情況補充提交,上述復印材料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并驗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請一并注明。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資金不予扶持:
1.同一項目或主要建設內容相同的項目已獲得新區經濟發展資金等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
2.資產財務狀況不良或涉及重大糾紛,申報項目知識產權爭議尚未解決的;
3.近3年內在環保、安全生產、稅收、勞動等方面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的;
4.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二)項目名稱要貼切規范,范圍不宜太大或過小,要能準確反映項目建設內容或能突出項目在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效果方面的特色;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上述要求,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與相關附件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順序膠裝成冊,編輯目錄,標注頁碼,在封面上注明申報項目名稱、項目所屬領域、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手機、傳真、電子郵箱)等,加蓋單位公章,紙質資料1份,電子文本(光盤)1份報送我辦。
六、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申報時間: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二)申報地點:光明新區招商科技園A3-C棟留學生創業園三樓308室(發展和財政局產業與社會發展科)
特此通知。
光明新區節能和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展和財政局代章)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