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內容
對獲得市級擇優資助項目的載體,按項目類別給予每個項目1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
二、資助標準及方式
(一)給予每個人才培養獎補項目(十佳示范載體、十佳培訓項目、十佳創新課程、十佳技改項目、十佳公益活動)10萬元經費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載體建設、培訓實施、日常運營等。
(二)給予每個提質擴容獎補項目10萬元經費資助。該項目為事前申報、事后獎補制。
(三)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注冊登記、稅務關系在南山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機構;
2.獲評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培養獎補項目或提質擴容獎補項目,并于補貼資金到賬后一年內提出申請。其中,提質擴容獎補項目實施地應在南山區。
(二)申報主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四、申報材料
(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人力資源局分項資金——高技能人才培訓載體工作經費支持項目申請書》(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二)申報主體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報日上月在南山區的納稅證明(上傳稅務系統下載帶有稅務機關紅色印章的電子版,事業單位除外);
(三)深圳市終身職業技能培訓載體獎補名單公布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資助的到賬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五)人才培養獎補項目需提供用于載體建設或項目建設發生的相關費用憑證[包括發票、銀行回單、記賬憑證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六)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本項目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自2024年8月19日9:00起至2024年8月30日17:00止。
五、審核流程
(一)申報主體備齊資料,在“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人力資源局分項資金——高技能人才培訓載體設立獎勵項目申請書》;
(二)南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南山區人力資源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南山區人力資源局擬定資助計劃;
(四)南山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南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注冊情況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南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由南山區人力資源局提交專責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南山區人力資源局直接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南山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南山區人力資源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附則
(一)申報主體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申報主體應當按照本資金主管部門要求退回已發放補貼資金,并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將其列入相關信用管理名單。
(二)本操作規程由深圳市南山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