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我市《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現將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聯合總部大廈創新型產業用房(第一批)定向配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深圳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聯合總部大廈是市政府投融資建設的產業用房項目,總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樓高220米,裙房為商務商業配套空間,塔樓為5A智能化甲級寫字樓。高新技術企業聯合總部大廈研發辦公用房由政府主導,按優惠政策出租給在深圳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研機構。
(一)位置:深圳高新區南區科苑大道與學府路交匯處。
(二)出租單位:每層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整層出租。
(三)租金:每平方米月租平均80元。
(四)租期:不超過5年。
(五)裝修:各層電梯廳、公共走道、公共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已裝修;研發辦公用房為毛坯,地面只做水泥砂漿,入駐企業需自行裝修。
(六)空調:中央空調。
(一)我市重點引進的諾貝爾獎獲得者;
(二)市科技創新獎市長獎獲得者;
(三)因面積原因在留學生創業大廈(二期)輪空的孔雀團隊。
(四)需求面積不超過4000平方米,且注冊地在深圳高新區內的上市公司。
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業用房租用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申請材料包括: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業用房租用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
(三)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
(四)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的復印件(驗原件);
(五)申請單位為企業的,提供上一年度國地稅納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六)獲得深圳市“孔雀計劃”創新創業團隊資助的,提交相關證明復印件;
(七)企業股東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的,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八)發明專利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九)在深圳購置產業用房的,提供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驗原件);
(十)其他相關證明。
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園區管理->申報項目->產業用房租用(聯合總部大廈)在線填報本指南規定提交的《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業用房租用申請書》。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一)受理時間: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二)受理地點: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3007室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業用房租用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向市科技創新委遞交通過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三)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四)市科技創新委提出分配方案;
(五)市科技創新委審定方案;
(六)市科技創新委公示分配結果;
(七)市科技創新委通知分配單位入駐;
(八)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入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