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發展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發展政策的通知》、《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深入實施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企業培育工程,充分發揮重點骨干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引領帶動和典型示范作用,現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培育和認定一批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為規范骨干(培育)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企業自愿、科學公正、公開公平的要求,堅持經濟指標與創新能力相結合、現實情況與發展潛力相結合、自主內源與引進吸收相結合、遴選培育與動態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同時兼顧機器人與智能裝備行業特點和地區布局,好中選優。
二、工作目標
在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領域認定一批創新能力強、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經營狀況良好、主業突出、產品市場前景好、對產業帶動作用大、發展初具規模的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力爭2020年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領域骨干(培育)企業總數達到100家。
三、培育和認定的產業范圍
申報主體為我區從事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領域相關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發、生產以及提供系統解決方案,開展智能制造系統集成服務,發展已初具規模,在本領域具有國內乃至國際領先優勢的企業。智能裝備具體指運用數字化、網絡化、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技術,研發制造具有感知、決策、執行功能的各類智能裝備和產品,以及智能制造系統集成與應用服務,包括:
(一)智能制造成套裝備和系統
智能制造成套設備、數字化加工車間和自動化生產線(機械加工、汽車摩托車、軌道交通、航空、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等行業);流程制造領域數字化車間(化工冶金、紡織建材、造紙印刷、食品醫藥、材料、家電、新能源、新材料等行業);典型制造領域所需的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裝備。
(二)智能測控裝置與系統
工業機器人、機械手;數控加工裝備(高檔數控機床、數控雕銑機、伺服壓力機、加工中心);控制系統(DCS、PLC);智能識別系統、運程監控系統、定位遙感系統;自動導引車;智能傳感器、智能儀器儀表、在線檢測分析裝置;精密傳動裝置、伺服裝置、變頻裝置;安全檢測與預警系統。
(三)智能制造技術集成應用與服務
集成和應用智能技術、核心智能測控裝置以及智能制造成套裝備或系統,為傳統產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提供智能技術服務和系統解決方案。
(四)服務機器人開發與制造
從事維護保養、修理、運輸、清洗、保安、救援、監護等工作專業領域服務機器人和個人、教育、娛樂、益智、醫療及家庭服務機器人的研發與制造。
(五)無人機的開發與應用服務
從事利用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縱的不載人飛機研發與應用。
(六)其他具有感知、決策、執行功能的各類制造裝備、智能產品及相關集成應用服務。
四、申報條件及評分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寶安區(不含光明、龍華新區)登記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主營業務為機器人與智能裝備產業的研究、開發和生產以及提供系統解決方案,開展智能制造系統集成服務。具體條件如下:
(一)管理規范
有明確的企業章程,規范的生產、技術和財務管理制度,具有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納稅,守法經營,近兩年無嚴重違規違法記錄。
(二)企業規模
目前在冊企業員工數不少于30人,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當年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無人機企業或當年產生銷售收入的服務機器人企業,其中機器人或智能裝備產品和業務自主銷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1%。
(三)行業地位
在所屬行業領域處于國內乃至國際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能夠代表行業發展趨勢,引領行業發展方向。
(四)創新能力
企業設有或正在建設R&D機構,擁有相應的技術先進的研究開發設施,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近兩年R&D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平均達3%以上。至少擁有一項以上所在領域核心發明專利或其獨占許可權,整體技術水平居行業領先。
(五)盈利能力
企業經營業績良好,財務穩健,近兩年連續盈利,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
(六)評分標準
經資格審查符合前五條規定的,由區經濟促進局組織評審小組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評分:
| 企業名稱 | (蓋章) | |||||||||
| 地 址 | 經營范圍 | |||||||||
| 法定代表人 | 手機: | 聯系人 | 手機: | |||||||
| 評選指標 | 分值及計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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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指標 |
2015、2016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 、 萬元,平均增長 % | 平均增長每10%計2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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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機器人或智能裝備產品和業務自主銷售收入分別為 、 、 萬元,平均增長 % |
平均增長每10%計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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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凈利潤分別為 、 萬元,平均增長 % |
平均增長每10%計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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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納稅分別為 、 、 萬元,平均每年增長 % |
平均增長每10%計20分 | |||||||||
| 2016年度納稅總額 萬元 | 每10萬元計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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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研發投入分別為 、 萬元,平均增長 % |
平均增長每10%計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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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及自主創新指標 |
PCT國際專利 | 每項50分 | 無□ 有□,共 項 | |||||||
| 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或軟件著作權 | 每項10分 | 無□ 有□,共 項 | ||||||||
| 國內發明專利 | 每項30分 | 無□ 有□,共 項 | ||||||||
| 國家級科學技術獎 | 200分 | 有□ 無□ | ||||||||
| 省級科學技術獎 | 100分 | 有□ 無□ | ||||||||
| 市級科技創新獎 | 50分 | 有□ 無□ | ||||||||
| 區級科技創新獎 | 30分 | 有□ 無□ | ||||||||
|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 30分 | 有□ 無□ | ||||||||
| 市高新技術企業 | 10分 | 有□ 無□ | ||||||||
| 參與國際標準研制 | 80分 | 有□ 無□ | ||||||||
| 參與國家標準研制 | 50分 | 有□ 無□ | ||||||||
| 參與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規范研制 | 20分 | 有□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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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產品品牌及質量指標 |
中國馳名商標 | 100分 | 有□ 無□ | |||||||
| 省著名商標、國外注冊商標或省級名牌產品 | 50分 | 有□ 無□ | ||||||||
| 深圳市市長質量獎 | 150分 | 有□ 無□ | ||||||||
| 寶安區區長質量獎 | 100分 | 有□ 無□ | ||||||||
| 區質量進步獎 | 30分 | 有□ 無□ | ||||||||
| 企業管理指標 | 獲ISO-9000、ISO-14000以及其它有關技術、質量和環保等方面認證 | 5分 | 有□ 無□ | |||||||
| 總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