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培育和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發改高技【2015】1303號)精神,市發展改革委組織深圳市相關單位申報“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海洋工程裝備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重點
重點突破深水半潛式鉆井平臺和生產平臺、浮式液化天然氣生產儲卸裝置和存儲再氣化裝置、深水鉆井船、深水大型 鋪管船、深水勘察船、極地科考破冰船、大型半潛運輸船、多纜物探船等海洋工程裝備及其相關配套系統和設備的設計制造技術,并通過海上試驗和實際應用,發揮 示范帶動作用,促進創新成果向工程化和產業化的轉化能力。通過工程實施,基本形成健全的研發、設計、制造和標準體系,推動我國海洋工程裝備創新發展,自主 設計、總包建造、核心設備配套成果工程化和產業化能力顯著提升,產業協調發展,對國家重大需求的支撐作用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具體領域詳見附件1申報 指南)。
二、申報項目類別
應用示范工程和創新能力工程。其中,創新能力工程以國家工程實驗室的形式進行申報。
三、有關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組織或委托咨詢單位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已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備案或核準,且時限未超過兩年。
(三)落實所有建設條件。項目申報時暫不需要提交環保、土地、節能等落實證明材料。通過國家發改委初審后,在申請下達國家補助資金之前,須提供環保、土地、節能等證明文件。存在建設條件未落實的,不予安排國家資金。
(四)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有自有資金證明、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
(五)應用示范工程項目應落實應用條件(包括訂單)、明確示范目標。尚未落實訂單的項目暫不受理。由海洋工程 裝備總裝建造企業或用戶牽頭申報,不接受單獨配套系統和設備申報,鼓勵總裝建造企業、用戶、配套單位、研發設計機構等聯合申報。總裝建造企業應與專項支持 的配套系統和設備承擔單位簽訂供貨協議。應用示范工程項目應分別寫明各示范內容的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地點、采用的工藝路線與技術特點、設備選型 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對行業的示范帶動作用等。獲批應用示范工程項目將建立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信息報送制度,每月需填報投資進度。
(六)申報創新能力工程項目的必須是行業內領先的單位,可單獨申報,同時鼓勵產、學、研聯合申報。聯合申報 的,必須指定一家牽頭單位。具體申報要求參照《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發展改革委令第54號)(附件2)。申報單位需承諾若通過評審成為項目 承擔單位,將參與創新網絡構建。
四、申報受理說明
(一)申報資料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相關附表和附件(用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膠裝成冊(一式3份),含有原件的請在封面標明“原件”字樣,加蓋單位公章,附電子版光盤一份。
(二)受理時間
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18日。
創新能力工程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0日。
(三)受理地點
市發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區一樓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3-4號)。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海洋工程裝備專項申報指南;
2.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發展改革委令第54號)。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