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貫徹落實《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深鹽發改〔2022〕13號)(詳見附件1),我局現開展相關項目的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受理時間
(一)企業首貸配套貼息項目:2023年2月27日-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工作日下午14:00時-18:00時。
(二)工業增加值增長項目、商貿企業做大做強(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企業)項目: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工作日下午14:00時-18:00時。
二、項目申報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線下受理方式進行。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指南(詳見附件2)的有關要求,填寫申請書(詳見附件3),并將申報材料膠裝成冊(編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請書的封面>及目錄<目錄按照申請書尾頁的“材料清單”中附件的順序編寫并編制對應的頁碼>,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在規定的項目受理時間內,提交至項目相應受理地點。
三、項目書面材料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只受理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的項目(具體詳見下表),其他項目由相關主管單位負責。
四、其他事項
(一)辦理程序。
申報主體準備申請材料—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業務科室進行初審—受理單位核準項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單位按程序報批及公示—發布撥款通知—申請人在收到撥款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撥付申請—受理單位撥付資金。
(二)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不存在國家、省、市有關失信懲戒措施規定可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特別提醒。
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主體自主申報。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區政府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舉報。
特此通知。
附件:1.鹽田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相關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3.《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相關扶持項目申請書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載:
附件1:鹽田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相關扶持項目申報指南.zip
附件3:《鹽田區關于2022年下半年扎實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相關扶持項目申請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