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環辦〔2022〕66號)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穩定經濟增長重大決策部署,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7月7日
深圳市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穩定經濟增長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扎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持續增強服務效能
(一)主動服務重大項目環評審批。嚴格落實重大項目臺賬管理,優化“綠色通道”環評審批,實行提前介入服務、環評受理材料“容缺后補”機制等支持措施。試點開展“打捆”環評審批,最大限度壓縮辦理時間。
(二)全面推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依法組織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制定區域空間生態環境管理清單。在已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的區域落地的先進制造業項目,依法簡化或豁免環評。
(三)有力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有效助力“20+8”產業集群建設,加強生態環境要素保障,全力服務重大項目落地。加強統籌協調,扎實推進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強化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建設,有效引導金融對重大生態環保項目的精準支持。
(四)全面落實審批服務“一網通辦”制度。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讓政務數據多跑路、企業審批少跑腿,力爭實現審批“不見面”。全面推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排污許可證核發等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辦理結果免費郵寄或專人送達。
二、優化創新執法監管
(五)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綜合運用在線監控、清潔生產審核、信用評級等手段,動態更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優先將與民生保障密切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小微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于清單內企業,給予減免現場檢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等正向激勵。
(六)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實行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制度,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清單制管理。充分運用指導、建議、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
(七)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廣泛實行“探頭站崗、鼠標巡邏”,結合無人機、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紅外遙測、走航車等科技手段,推行非現場執法模式,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科技化、精準化水平。加強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防控智能化應用,完善“遠程喊停”監管模式。
(八)建立健全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主動服務企業開展環境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探索推行“承諾+修訂、一次辦完”信用修復機制。強化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實施“紅黃藍綠”管理,探索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等措施。
(九)推行企業自證守法。推行企業自證履行生態環境法律義務模式,引導企業通過完善電子資料、監測監控數據、書證物證等證據保全機制,自覺規范履行生態環境法律義務。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形式審查監管企業守法情況,有效減少現場執法檢查頻次。
三、多措并舉助企解難
(十)深入企業開展技術幫扶。深入園區、企業、行業協會開展技術咨詢、結對幫扶,積極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常態化開展“送技術”專題活動。委托專業技術團隊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免費技術指導,協助企業規范高效履行法定義務。
(十一)加強企業政策法規服務。定期組織專家服務團隊到重點產業園區、重點企業開展“一對一”幫扶服務和指導問診,解讀環保法律法規,引導企業開展環保合規體系建設。搭建生態環境政策智能查詢平臺,通過專題培訓、現場指導、信息推送、發放手冊等途徑,宣傳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等惠企助企政策。
(十二)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探索設立轄區重點企業“觀察哨”,聘請企業作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推廣、政策實施等工作“體驗師”,創新優化服務模式。在市生態環境局網站設置企業求助專欄,多渠道受理企業求助咨詢。鼓勵各區開通24小時熱線,對合理環保訴求“不隔夜、不耽誤”。
四、發展壯大環保產業
(十三)加快環保產業發展。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出臺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加強生態環境技術創新,推動先進技術應用,推進環保裝備產業化。充分發揮環保產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積極搭建行業間、政企間、企業間的交流合作平臺,實現供需精準對接。
(十四)深化環境治理綜合服務模式。鼓勵各區持續開展企業環保主任制度探索,探索擴大適用范圍。鼓勵園區、企業開展綜合環境服務外包,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市場化治理機制。建設區域生態環境“康復中心”,推廣環境“體檢”、環保管家、環保顧問、碳顧問等第三方環境綜合服務模式。
(十五)加強“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合作。依托“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加快推動“一帶一路”綠色技術創新孵化基地和綠色產業技術合作平臺建設,辦好“一帶一路”綠色創新大會。構建“一帶一路”全鏈條綠色技術轉移體系,探索“抱團出海”機制,推動企業開拓國際環保市場。
五、協同推進減污降碳
(十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研究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納入清潔生產審核體系,增強“源頭-過程-末端”減污降碳全過程協同控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措施。加快推進龍崗區、前海合作區省級碳中和試點示范區建設,積極建設大梅沙碳中和先行示范區,優先在食品行業推廣工業廢水委托水質凈化廠處理模式。
(十七)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政策保障。積極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機制、治理模式研究。鼓勵企業參加碳監測評估試點,研究對安裝碳排放在線監測設備的企業予以補貼。支持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開展試點項目支持政策研究。
(十八)深入推進氣候投融資工作。深入開展國家氣候投融資基金研究,推動福田區首批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對申報進入氣候投融資項目庫的項目,按計劃、按批次免費評估。深入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促進氣候投融資項目對接落實“碳減排支持工具”“境外融資便利”“核證減排量開發輔導”等優惠政策。
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十九)加大企業治污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引導作用,積極組織企業申報中央、省、市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儲備庫。將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納入市生態環境專項資金資助范圍,按照不超過建設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予以支持。深入推進發電機組、非道路移動機械、鍋爐等污染治理,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補貼。
(二十)實施工業集聚區規范化建設資金補貼。鼓勵已建成投產企業自愿將整體或配套污染車間搬遷入專業產業園,結合企業廢水排放情況進行補貼,按企業原環評批復和原排污許可證中日排放水量指標,一次性補貼500元/噸;超過50萬元的,按50萬元補貼。
(二十一)加強清潔生產審核資金補貼。深入推進工業園區清潔生產審核,探索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清潔生產整體審核模式。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減少污染物排放成效顯著的清潔生產審核優秀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市生態環境局將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相關具體服務措施,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