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區住房租賃市場“十四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是深圳市首個面向住房租賃市場的五年區級規劃,對標國家、省、市最新相關政策要求,堅持“房住不炒”“租購并舉”理念,為促進羅湖區經濟發展和保障各類人群居住需求提供堅實支撐。《發展規劃》全面分析了羅湖區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基礎與面臨的形勢,確定了“十四五”規劃期間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羅湖區租賃住房發展的重點任務。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一、《發展規劃》的編制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明確要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羅湖區居家型成套住房較多,老舊小區占比高,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的小戶型、低租金住房較少,住房需求還有待滿足,住房結構還有待優化。
通過制定《發展規劃》,引導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提出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和推進租賃住房居住品質提升等策略,加大力度解決各類人群住房困難,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
二、《發展規劃》的特色亮點
《發展規劃》對接國家、省、市對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最新要求,并結合羅湖區實際,提出“一個定位、一個體系和四個目標”。
“一個定位”是指建成高品質宜居之城,打造充滿活力、創新力的魅力新城。
“一個體系”是指堅持租購并舉,構建多層次、全覆蓋的羅湖區住房租賃體系,滿足各類人群住房租賃需求。
“四個目標”是指“增供應”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重點,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的供應;“調結構”優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構建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優布局”推動更多的新增租賃住房向產業園區和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布局;“強管理”持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讓租房成為一種長期、穩定、宜居的生活方式。
三、《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精神,牢牢把握“雙區驅動”的重大歷史機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把解決人民群眾住房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落實租賃住房多主體多渠道供給,完善各類公共配套設施,實現羅湖區“租有宜居”新目標。
(二)發展目標
加大新增租賃住房供給,“十四五”期間,計劃建設籌集公共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2.9萬套(間),供應公共住房2.5萬套(間),其中,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萬套(間),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間),加大力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
提升存量租賃住房品質,全面推進老舊小區高質量升級改造,持續加大綠色(宜居)社區建設力度;創新住房租賃服務模式,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發揮靠近、鄰近的服務優勢,拓展住房租賃等服務業務;提升精細化管理能力,全面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形成集約高效、舒適宜居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三)重要策略
一是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做好招商引資支撐,推進新興產業和人才聚集,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職住平衡,提升城區吸引力。用好中央、市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區財政對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支持力度,開展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工作,發揮專項資金的扶持作用。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租賃住房,并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盤活資產。支持住房租賃企業依法依規將閑置的商業辦公用房等改建為租賃住房,并開展資產證券化融資。
二是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要做到應保盡保,在編制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將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推動“非居改租”試點項目落實、落地、落細,積累經驗、逐步推廣、穩步推進。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三是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住房租賃法治化進程,不斷完善住房租賃政策體系。完善住房租賃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制定租賃住房相關行規行約,加強住房租賃行業自律管理,規范租賃行業行為。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管理。逐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體系。強化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推廣住房租賃分類分級管理。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站在住房租賃管理中日常巡查、糾紛調處、綜合執法等作用,妥善化解各類租賃糾紛。全面開展住房租賃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住房租賃亂象專項治理工作。在全市住房租金參考價格體系逐步完善的基礎上,對各類住房的租金水平進行跟蹤監測。開展新市民等租賃群體滿意度調查,加強對各類住房租賃市場的跟蹤、分析和研判,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強化預期管理。建立健全城中村建筑數據庫,將城中村出租房屋納入統一的監管平臺,構建信息采集、監督審查、退租注銷等功能于一體的監管系統,為居民提供實惠、安全、舒適、溫馨的居住環境。
四是推進租賃住房居住品質提升。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規模化收儲,推進住房租賃企業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原村民合作,鼓勵城中村采取綜合整治類更新,并開展規模化租賃,為實現居民住有宜居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推動“一村一策”管理模式,開展城中村規模化運營。持續推進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老舊小區居住品質,加強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以及小區內建筑物屋面、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補齊功能短板,強化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