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軟件企業:
根據《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15年我市軟件企業年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范圍
(一)2014年新認定的軟件企業。
(二)通過2014年度年審的軟件企業。
(三)重新認定的軟件企業(是指2011年1月1日前完成認定的軟件企業,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滿后,按照新的《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于2014年重新認定的軟件企業)。
以上第(一)、第(三)類企業按《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的相關標準和規定 進行年審(以下簡稱按新辦法年審);對于第(二)類企業,如果軟件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還未到期,則按《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 行)》(信部聯產〔2000〕968號)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年審(以下簡稱按老辦法年審),如“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已到期,則按新辦法年審和重新認定。
對未參加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企業,取消其軟件企業資格,且在稅收優惠期內的企業將由稅務部門按規定取消其相關優惠。經認定的軟件企業如符合國家財稅〔2012〕27號文件相關規定的,可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審查通過后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年審報送方式
2015年軟件企業年審采用網上填報和報送書面材料結合的方式。企業登錄“深圳軟件行業信息服務平臺” ,進入“雙軟業務”模塊進行網上填報,并打印相應的軟件企業年審表格,將相關表格加蓋公章后報送至深圳 市軟件行業協會窗口(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號國際文化大廈2101室)。書面材料和網上填報的數據必須保持一致。
三、年審時間
年審分兩批開展:
(一)第一批,企業需于3月2日-3月25日前完成網上填報和報送書面年審材料;
(二)第二批,企業需于3月25日—4月25日前完成網上填報和報送書面年審材料。
需到稅務機關辦理2014年企業所得稅減免手續的企業務必參加第一批年審,即3月25日前將年審材料報送至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窗口。因錯過年審時間而影響享受優惠政策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附件:1. 按老辦法辦理年審需提交的材料
2. 按新辦法辦理年審需提交的材料
3. 年審申報流程(附件1-3)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