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19〕14號)及《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有關規定,現對光明區2021年社區、園區商業建設和配套扶持、高品質酒店建設項目進行受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規〔2019〕14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
二、支持方向和標準
(一)支持方向:高品質酒店建設資助項目;社區、園區商業建設和配套扶持資助項目;
(二)支持標準:
1.高品質酒店建設資助項目。支持光明科學城內新建的投資總額5億元(含)以上且按正式開業時間排序前兩家的高品質酒店,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1000萬元開辦資助;
2.社區、園區商業建設和配套扶持資助項目。對新開設的單體經營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知名連鎖品牌百貨或超市,給予最高 150 萬元開辦資助。同一知名連鎖品牌在轄區內每開設三家連鎖店,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品牌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 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 10 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 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五)符合經發資金各支持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1.高品質酒店建設資助項目。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當日)光明科學城內新建的投資總額5億元(含)以上且按正式開業時間排序前兩家的酒店;
2.社區、園區商業建設和配套扶持資助項目。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當日)新開設的單體經營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知名連鎖品牌百貨或超市,或屬于知名連鎖品牌且在轄區內連續開設三家及以上連鎖店的企業。
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