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解決企業因疫情帶來的實際困難,與企業共渡難關,根據《南山區攜手企業勠力同心共渡難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專項支持措施》、《南山區關于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努力實現2020年目標的若干措施》的相關規定,現決定開展2020年南山區援企穩崗—“四上”企業社保補貼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政策內容
對按政府要求有序組織員工復工復產、恢復經營且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南山轄區“四上”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援企穩崗補貼支持。
二、資助標準及方式
符合條件的南山區“四上”企業,按其2020年2至7月份企業實際繳納社保金額(單位繳交部分)的10%給予補貼支持,每家企業每月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120萬元。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申報條件:
1、須為南山區“四上”在庫企業;
2、申報企業已按要求有序復工復產并恢復生產經營,且申報補貼期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5.5%(參照《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即:企業各申報月份參保人數與1月份參保人數相比較,如有減少,減少比例不得高于5.5%);
3、申報企業已按月正常繳納社保費,可在申報期內分批提出申報,每家企業申報不超過兩次。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本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