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專項項目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緊密圍繞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診療的關鍵科學技術問題,開展聯合攻關,為新型冠狀病毒及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及診療提供理論及技術支撐。
二、設定依據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
(二)《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三、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及檢測技術,重點支持早期、即時檢測技術以及潛伏期監測技術的研發。
(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治療策略及藥物研發。
(三)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研發。
四、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擬針對上述研究方向,擇優支持不超過20個項目,每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研究期限不超過3年。
支持方式:事前資助。
五、申請條件
(一)牽頭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及科技型企業;
(二)項目牽頭單位應根據本項目指南發布的研究方向組織項目申報,確定研究內容及技術路線;
(三)項目負責人應為申請單位的全職人員,在項目研究中承擔實質性任務,具有承擔重大科研項目能力;
(四)鼓勵聯合申報,聚焦關鍵核心問題,由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和醫療衛生單位聯合開展產學研用合作和協同創新,合作單位不超過3個;
(五)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六)高校、科研機構及醫療衛生機構的項目申請人以及同一家企業只能牽頭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七)本專項項目不計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范圍。
六、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
(二)2018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三)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2018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按提綱編寫);
(五)項目負責人主持或參與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清單(企業提供單位的項目情況)以及與本申請項目有關的研究內容獲得其他渠道資助的情況說明(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科研成果及學術水平證明材料等復印件;
(六)項目負責人與深圳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用人單位或其人事部門蓋章);
(七)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按模板提交);
(八)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按模板提交);
(九)如有合作單位,申請書中應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合作協議(加蓋各合作單位公章),合作協議書中應注明各方研究任務分工、財政資金及自籌資金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
(十)項目申請單位(包括項目牽頭和參與單位)為企業的,自籌資金不低于企業申請的財政資助額,并提供自籌經費投入的承諾書;
(十一)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部委關于“倫理和生物安全”的有關規定,項目申請單位提供本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紙質審核證明;
以上材料須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提交電子版,其中:紙質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
申報單位在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僅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即可;申報單位獲得本專項項目立項資助的,須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提交紙質材料時間和方式我委網站另行通知。
特別提醒
(一)新型冠狀病毒屬于國家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疇,牽頭及參與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在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下提出申請;
(二)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研究的,牽頭及參與單位應嚴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三)在申請項目時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的單位(包括參與單位)和人員不得申報;
(四)申請單位應謹慎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考核指標、經費安排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
(五)項目申報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資助,并將申報單位列入我委科研誠信負面清單,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24日(截至24:00)。
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七、決定機關
市科技研發資金資助項目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審定。
八、辦理程序
發布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論證——市科技創新委審定——社會公示——合同簽訂及資金撥付。
九、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十、證件
下達立項批準文件,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與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簽訂項目合同書。
十一、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資助。
十二、收費
不收費。
十三、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