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企業展位費補貼申報指南
各相關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4號)文件精神,我局現開展寶安區企業展位費補貼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企業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應按規定依法在寶安納統。
3.參加寶博會、智博會等區政府主辦(承辦)展會。
二、補貼標準
(一)對參加寶博會、智博會等區政府主辦(承辦)展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全額補貼。
(二)本補貼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材料
(一)《寶安區企業參加展會展位費補貼申請表》;
(二)展位費或展示服務費發票復印件;
(三)企業支付展位費或展示服務費的銀行對賬單、回單等支付證明原件;
(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參展合同復印件;
(六)展會期間展位、活動現場現場照片原件;
(七)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四、申報流程
本批次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請人登錄系統并填報項目申報所需材料。網上申報預審通過的企業還需提交紙質材料,由區(各街道)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紙質材料并做形式審查。
網上申報時間: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0日。
申報網址(企業需同時在以下兩個網址完成申報和備案):
1.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58000進行申報;
2.http://203.91.37.96/index.aspx注冊并提交相關的申報信息備案。
紙質材料提交時間: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5日。
紙質材料提交地點:
區政務服務大廳: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或各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1.區政務服務大廳
辦理地點: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的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
2.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29區寶民一路新安街道辦事處1樓
3.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寶民二路110號
4.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凱成二路
5.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號萬福大廈一樓
6.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永和路北8號
7.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銀圖路一號(舊國稅)
8.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上寮企安路3號
9.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金開路1號東方二六大廈二樓
10.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燕羅公路190號行政服務大廳
11.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育才路文化藝術中心辦公大樓一樓
五、注意事項
(一)企業應按照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各類證照、證明文件復印件需驗原件。網上申報后打印通過初審的申請表裝訂在第1頁,其余的材料按照申報順序裝訂,材料一式一份,制作封面、目錄后用A4紙裝訂成冊。
(二)同一事項只能申報一項資助政策,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
深圳市寶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