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培育和深度服務科技企業,現根據《東莞市培育創新型企業實施辦法》,組織開展2022年度東莞市創新型企業(瞪羚企業)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為東莞市內注冊、納稅、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處于高企有效期內的高企。
(二)申報企業應符合《2022年度東莞市創新型企業申報指南》相關條件的高企(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
(三)申報企業應不在東莞市有關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
二、申報時間及流程
(一)網上申報
本項目采用在線申報,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6月22日17:00。項目申報人按通知規定登錄東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在線填寫申報書、提供相關資料,提交本單位項目管理人審核后,再提交屬地科技主管部門審核。
(二)線上審核
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7日17:00;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對屬地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市科技局審核。市科技局將于7月21日17:00前完成網上審核。
?。ㄈ┨峤患堎|材料
1.經市科技局線上審核通過后,申報企業打印書面材料一式6份,裝訂成冊(須按照《東莞市創新型企業申報書》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順序整理編冊,編制目錄和頁碼),企業法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提交至所屬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4)。
2.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進行核查,確保申報書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規真實性,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8月1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業務受理窗口(東莞市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二樓綜合服務一區窗口,須網上預約);需郵寄的,須滿足時間充裕(至少為截止日前三天)、資料無誤等條件(郵寄只能選郵政EMS,須在資料內另附“寄件人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郵寄收件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東莞市民服務中心物料室(轉二樓綜合服務一區不見面審批窗口),收件人:總物料室,
?。ㄋ模┙M織評審
市科技局將委托第三方組織創新型企業評審工作,評審環節包括書面評審和現場考察等環節,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項
?。ㄒ唬楸苊馍陥蠼刂沟狡谇跋到y網絡繁忙耽誤申報,申報單位請提前做好相關工作,盡早提交。
(二)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后,請留意申報狀態并及時向屬地科技主管部門報備。
?。ㄈ┦芾淼募堎|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ㄋ模┎粚儆跂|莞市有關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范圍的企業以市有關部門印發的最新文件為準。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5月15日
一、政策依據
根據《東莞市培育創新型企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制定本指南。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為東莞市內注冊、納稅、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處于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
(二)申報類型選擇“瞪羚企業”。
(三)申報瞪羚企業的高企不屬于《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東財〔2017〕341號)及《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補充通知》(東財〔2018〕265號)規定的不予資助范圍。
(四)申報瞪羚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成立時間不早于2013年1月1日。
2.2022年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凈利率不低于10% 或毛利率不低于20%,近兩年(2021—2022年)凈利潤或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22年度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的3倍,但不能小于0(注冊成立時間未滿三年的2022年凈利潤或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不低于50%)。
3.近兩年(2021—2022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5%,擁有與核心產品(服務)相關的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國家新藥、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等有效知識產權累計不少于1件。
三、申報材料
(一)東莞市創新型企業申報書:按要求在網上系統如實填報完整、準確。
(二)證明材料:根據申報書——附件材料清單提供,上傳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若為復印件須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上傳材料以pdf格式上傳;材料為文字正向,不可顛倒,且清晰可辨。
(三)申報企業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四)申報材料應符合以下要件審查要求:
1.申報書中的必填項目和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已經提交;
2.符合各類別的基本申報條件;
3.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必須一致,否則視為審查不合格;
4.主營業務收入等企業財會數據按審計報告口徑計算。